路怒、飙车和依法治国

“成都女司机被暴打”成了中国近期舆论最热的焦点之一,突显中国目前交通法规在立法、执法等法律环节的落后状况。警方的严打和整治能取得长远效果吗?

近期,中国网络和平面媒体上铺天盖地展开的议题聚焦在成都街头,对中国平民百姓的目光吸引力似乎完全超过了同一时间发生的其它重大国际聚焦事件,包括莫斯科红场大阅兵、尼泊尔大地震、地中海成千上万悲惨的非法移民等等。

成都街头的事件看似也远比上述国际事件背景简单:一男一女两司机因为行车纠纷从别车、口头对骂演变为男司机逼停女司机后的当街暴打。但其引发的争议却五花八门。这个原本似乎不大的事件因为其在中国的普遍性和对普通民众的贴近,引发的争议在中国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疯传,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网民个人纷纷从法律、医学、心理、道德、商业等不同的角度做出报道分析和评论。

这一事件被归咎于一次典型的中国“路怒症”。路怒症是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对路上行驶的其它车辆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包括用粗鄙的手势、言语侮辱、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实施威胁等。

就在这起事件发生的几乎同时,中国多地又出现多起“路怒症”:云南一奔驰车司机收费站插队被拒后,追出数里碾死老人;江苏徐州一宝马女司机变道撞上公交车后,竟喊人殴打公交司机;等等。

当然,“路怒症”并不是中国目前公路上唯一“病症”。不久前,北京发生的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飙车案又一次把中国很多大城市公交道上年轻人飙车的问题凸现出来。这个问题同样屡禁不止。百姓多年抱怨,警方对上述交通问题也感到头痛,提出的解决方式也很中国式:严打和整治。

在北京的社会问题研究学者、法学博士金小鹏律师对BBC中文网说,不论是类似“成都女司机”的路怒症,还是各大城市的飙车,都凸现了中国立法滞后、执法不到位的环境。他认为,当务之急是在立法、执法和取证等法律方面拿出措施,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跟上,才能真正有效解决中国违反公路交通安全的问题。

持续发酵了近半个月的“成都女司机被暴打”起因是5月3日一段“成都女司机遭暴打”的视频在中国的网络上公布,显示在成都某立交处一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导致女司机受伤住院。这段视频立即占据中国多个社交平台的热门话题榜首,加之电台电视台采访女司机,“激起民愤”,大批网友纷纷谴责男司机暴行并呼吁当局对其严惩。成都警方随即通报男司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刑拘。在警方审讯中,男司机向女司机致歉。而女司机家属拒绝接受男司机道歉要诉诸法律。

不料之后网络上又出现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殴打发生前涉事女司机驾车连跨两车道变道,导致男司机急踩刹车,随后两车互相别道。其间,女司机驾车将男司机车辆逼出机动车道,两次险些撞上路旁行人。网络民意随着新视频曝光发生“反转”,多数网民开始批评女司机随意变道行为,一些网民甚至认为女司机斗气故意在公路上违规危险驾驶涉嫌“谋杀无辜路人”,舆论转而同情当时车上小孩子被吓哭的男司机“路怒症”情有可原。

于此同时,一些网民开始“人肉搜索”女司机,“曝光”她的身份证信息、名下多台车辆状况、过去几年数十次违章情况、驾驶恶习,甚至她的开房记录、婚恋情况等。使得不仅当事人和亲属,连成都官方都要出来“澄清”、“辟谣”。

在事件引发的种种评论中,强调依法治国的中国法律专家们引述中国现行的交通和刑事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警方表示,涉事女司机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金小鹏律师说,上述对没有造成后果的危险驾驶的处罚显然是很不够的。成都事件的有关报导显示,涉事女司机危险驾驶在先,而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打人的男司机可能想不到有其它任何有效惩罚对方的方式,于是诉诸解决私人恩怨常用的方式:暴力。他说,除了立法需要对非法行为形成足够的威慑外,也需要在执法上有足够的证据。因为缺乏足够的公共交通监控,没有细致的信息,也难以给涉事女司机定罪。对飙车一样,对“人肉搜索”后媒体公布指责当事人的私人信息,也缺乏细致的法律保护规定。

中国经济成功实现了多年高速发展,但立法、司法并没能跟上经济高速的进步,于此同时还产生了很多需要面对的新问题。在城市车辆数字迅猛上升之际,“路怒症”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

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数据显示,“路怒症”2013年共导致事故起数8.02万起,上升4.9%,2014年又上升2.4%,今年1-4月份再上升3.7%。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共计1.04亿起。

中国很多专家从建设道德文明的角度来探讨解决“路怒症”的问题。新华网发布评论说,治疗“路怒症”,不但事关行车文明,更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该评论引述一名交警官员的建议是“需要市民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避免打破规则引发争执”。

金小鹏律师指出,文明道德建设是重要的,但是是漫长和辅助性的。要解决当下的路面交通问题,首先应该从立法和司法上进行建设。他说,现有的法律条款还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也是飙车和路怒有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个条款在中国现实生活中几乎形同虚设。他指出,中国很多驾校里都没有这方面的教育。

他说,中国文明社会建设的很多方面都有类似的立法和司法问题。如果真正要实现依法治国的话,必须首先要从法律上提供保障,给予规范,然后再同时努力培养提高人群素质。在对“成都女司机被暴打”的评论中,中国网络媒体还引述了外国留学生对中国司机不守规范的看法。

还有报道称中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大大超过发达国家的比例。联合国指出,在全世界道路交通伤害的受害者中,90%来自于发展中国家。儿童也是交通伤害的主要受害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官员表示,力争将道路交通伤害减半这一工作纳入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以确保道路安全成为2015年后全球发展议程的重点内容之一。由此可见交通安全问题也是涉及一国国际形象的大事情。(来源: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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