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書的利弊

毎個人都是禍福無常,今天不知明天事,為了沒法預測的事作出準備,都會立下授權書,委託代理人在他突然失去能力時為他管理財產,或在他臨近死亡邊緣時為他作出醫療決定。能夠未雨綢繆當然比臨渴掘井好得多,授權書的功用在此。

授權書有兩種:財產代理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及個人健康代理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 for personal care)。代理人多數是子女或其他近親,都是一些被認為具有能力及可以信賴的人。

最近一個隣居告訴我以下的故事,聞者足戒。甲女士本來住在同一大廈某個單元,丈夫去世後遷去另一個空間比較小的公寓單元。丈夫生前事無大小都由他打理,因為妻子目不識丁,更加不懂英語。丈夫生前為自己及老伴立下了授權書,指定子女為代理人,以為這樣做便可解決一切,萬無一失。疫情期間甲女士生了病,要進入醫院治療;留院期間,五個子女二話不說,憑著授權書賦予的權力將她擁有的住所出售;離開醫院之後,子女沒有徵求母親的意見,便將她送往一家全盤西化管理的護老院去。老人家聽不懂英語,吃不慣那裡的食物,感到孤立無援,但苦訴無門。她含淚向我的隣居求助。隣居仗義執言,但得到的答覆竟然是:華人經營的護老院管理不善,欠缺衛生,絕對不適宜他們的母親居住。試問這五個「孝順兒」有沒有站在母親的角度去考慮她所需?

幾年前我也聽過一個類似的悲劇:約翰是個鰥夫,退休前經營汽車維修,兒子是他的助手。約翰過了多年的獨身生活感到寂寞難耐,邂逅了一個比他年輕很多的婦女,關係愈來愈親密,兒子看不順眼,懷疑那個女人是看中約翰的財富,立心不良,而且另有所圖。約翰已年過九十,開始有點糊塗,而且記憶力逐漸衰退。兒子認為有機可乘,安排他去見一個預早串通好的醫生,測試他是否患上了老人癡呆症。約翰一向對任何醫生都沒有好感,在診症過程中語無論次,答非所問。醫生「診斷」他患上了老人癡呆症,兒子有證可憑,利用手上的授權書實行奪產。約翰被送往一個看管深嚴的護老院,失去人身自由。兒子變賣他的產業,佔據了他的汽車維修公司。約翰是來自主流社會,交遊廣闊,朋友只能同情他的遭遇,但無法將他從護老院解救出來。

聽了這兩個故事,你會不會將你立下的授權書立即作廢呢?(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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