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告儿子

孟加拉人德拉韦(Abu Taher)说他的儿子是个“好孩子”,但他正准备把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德拉韦在孟加拉南部城市(Chittagong)经营一家小商店,退休的时候没有许多积蓄,只能依靠子女接济。他说子女都有定期给他钱,但他的儿子结婚后就再没有这样做。他说他没办法,必须把儿子告到法庭,强迫对方每个月给自己赡养费。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十分困难的决定,之前许多人告诉我早就应该这样做,但我不想。我在没有其他选择时才这样做。”报道指,德拉韦的儿子沙贾汉(Mohammad Shahjahan)是位银行家。他说他和父亲虽然疏远多年,但他仍然有付钱给父亲。沙贾汉又说,自己的父亲打官司是为了“羞辱他”。

德拉韦引用的是当地的《赡养父母法》(Parents Maintenance Act),容许父母对没有赡养自己的子女采取法律行动。许多欧美国家都有类似的法例,但这类的案件在当地法庭并不常见,反而在亚洲国家较为普遍。美国埃默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学者塞拉诺(Ray Serrano)研究过许多亚洲国家相关的法律,认为这些法律与当地的孝道文化有关。例如,如果一对新加坡的父母无法赡养自己,而子女又有足够的财政能力,他们可以按当地的《赡养父母法》(Maintenance of Parents Act)要求法庭颁令子女向自己每个月提供一定的钱。虽然如此,大多数案件在法庭外已经和解。新加坡专责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庭在2017年只就20宗相关案件颁下裁决。

塞拉诺又指出,中国、印度和孟加拉也有类似的案件。其中四川省一个法庭早前裁定当地有五人因为遗弃他们的年长父亲,被判入狱最多两年。这些法律的原意是帮忙贫穷长者,但随着世界人口不断老化,这些法律也可以用来确保老人有所依靠,减轻政府养活老人的财政负担。世界卫生组织的数字显示,2020年的时候,世界上60岁或以上的人口,会比五岁或以下的孩子多。而到2050年,约80%的老年人住在中低收入的国家。塞拉诺认为,新加坡的《赡养父母法》可以鼓励儿女主动赡养自己的父母。

但这种法律在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大概不会受欢迎。美国哈佛大学学者萨宾河(James Sabin)甚至认为,这种法律在美国永远不会得到支持。他形容,美国社会对赡养父母的态度与新加坡是两个”极端”,“我们的社会相对来说,比较不会践踏个人的权利。”他说,如果当地父母真的利用这种法律与儿女对薄公堂,儿女有时候有反驳指父母不值得自己赡养。萨宾河举例说,有些人会辩称自己的父母在小时候没有理会他们,甚至虐待他们。“这与孔教中孝顺父母的教诲完全相反。”“我想,我们不会希望依靠法庭去做出这种决定。”

但对我们故事的主角德拉韦来说,孟加拉的《赡养父母法》给了他需要的帮助。他最终与儿子沙贾汉达成和解协议,沙贾汉同意每个月向父亲支付一万孟加拉塔卡。德拉韦的儿子目前都有准时付钱给父亲。他说,如果儿子继续履行承诺,他会考虑向法庭申请撤回案件。(转载自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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