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试图在新NAFTA中加入免责条款

大型互联网公司试图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重新谈判之际,在北美其他国家也获得它们在美国享有的免责待遇。这加剧了围绕这项法律保护条款的争议,一些议员称这项法律条款为网上性交易提供了便利。

上述对Nafta的修改提议如果获得通过,则意味着在所有北美三个国家,互联网平台将免于为用户行为承担责任,例如有害的或非法的贴文。这大体反映了美国国会在20世纪90年代通过的一项旨在促进互联网发展的法律。最近几年该法律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高科技行业组织互联网协会(Internet Association)等团体支持上述对Nafta的修改提议。支持者称,与美国法律相比,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法律缺乏明确的保护,增加了美国互联网公司的风险。

目前尚不清楚美国谈判代表在谈判中是否会采纳互联网行业的立场,目前谈判仍处在早期阶段。美国贸易代表的发言人Emily Davis称,政府的数字贸易提议将在与国会详细磋商后予以公布,不会损害美国及NAFTA合作方解决重要的公共福利问题的权利。(转载自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