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市警方监控记者为哪般?

一个地方警察局引起国际媒体关注并不是经常发生的事。但是蒙特利尔警察局为查出消息来源监控《新闻报》记者拉加塞的事件曝光后,11月1日成为加拿大主要英语媒体和BBC等外国媒体的话题。魁北克省的十位资深媒体总编和高管也罕见地把平日的激烈竞争放在一边,联名发表公开信。甚至警方工会也来出来助拳,要求警察局长菲利普.比谢引咎辞职。

Radio-Canada新闻部负责人、前驻华记者米歇尔.科尔米耶也是在公开信上签名的人之一。他说, 保护消息来源是新闻媒体的根本原则之一。记者做不到这一点就无法进行调查。公开信一方面要求警方说明是否还有其他记者受到电子监控,另一方面要求重新审核相关规定。

拉加塞是《新闻报》的著名专栏记者。蒙特利尔警方今年以来申请并获得了24份法庭许可,通过掌握他的手机大数据,一方面了解和他联系的人的身份,另一方面从手机中的GPS芯片了解他的行踪。据警方解释,这是为了对一个警察进行内部调查。拉加塞认为,另一个作用是借此威慑有意向记者透露信息的警察。拉加塞说,他得知自己因一次警方内部调查变成监控对象后简直不敢相信。他在接受CBC采访时表示,他并不认为记者身份能让自己处于法律之外,但是他原以为在加拿大这样一个国家,你需要有性质“非常、非常严重”的事,才能监控记者。最让他震惊的是,警方的行为得到了法庭的批准。这意味着有法官认为,这种事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是完全正常的。

魁省高等法院前首席法官弗朗索瓦.洛朗在就此事接受采访时说,尽管有出格的案例,他认为加拿大法律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保护一般来说还是有效的。但是科尔米耶的疑问是,过去制定的法律条文是否适应目前的高科技大环境、涵盖现在的技术手段?加拿大宪法定下了保护言论自由的大原则,但是具体到每个媒体和记者卷入的具体案例,还要看法庭如何裁判。至少在保护消息来源的问题上,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经做出过判决。科尔米耶说,拉加塞的事说明,制定更清晰、更严格的法律条文是必要的。

他强调说,记者有权拒绝透露消息来源,警察和其他权力机构不能动用自己的权力获得记者的消息来源,这对公众利益的维护,甚至民主社会的正常运转,是极其重要的。如果记者失去消息来源的信任,调查和揭露黑幕就会成为不可能的事。

采访科尔米耶的主持人格拉维尔对此应该深有同感。他在转做早间节目主持人之前做过多年调查记者。他和节目组同事对魁北克省建筑业的贪腐黑幕调查,离不开来自省市政府、建筑公司甚至黑帮内部的报料人。调查报道播出后,后果之一是蒙特利尔市的公共工程造价大幅度下降。

加拿大维护言论自由记者组织的负责人汤姆.汉赫弗说,自从上一届政府通过C-51法案后,加拿大全国发生过数起警方通过监控或诉讼试图查明匿名报料人身份的事件。拉加塞的遭遇只是其中之一。蒙特利尔市的媒体律师马克.班提则说,他执业35年来从未遇到过警方为查出消息来源身份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的事。他认为这是“对加拿大新闻自由的严重侵犯”。

科尔奈伊等人的要求之一是警方披露还有哪些记者被监控。但蒙特利尔警察局长比谢星期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拉加塞被监控“是一个孤立事件”。魁北克省公共安全部长库瓦托表示此事令人担忧。蒙特利尔市长科戴尔表示密切关注此事,但不会介入警方调查。(文/吴薇,来源:RCI)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