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事件”是商业合同分歧还是干涉言论自由?

8月27日上午,知名脱口秀主持人高晓松发文称原定周五播出的《晓松奇谈》节目因涉及加拿大原住民一位酋长讲述本族历史遭遇而受加拿大旅游局施压和审查,导致《晓松奇谈》的“扒一扒加拿大”第二期无法按时播出。此言引起轩然大波,中加网友一片混战,质疑声不绝于耳。高晓松在网上公布了据称是加拿大旅游局给爱奇艺发的邮件截图,邮件中写明了11条针对该节目样片修改和删除的干涉意见。许多国内网友对加拿大如此侵犯中国人的言论自由表示愤怒,但关注此事的加美华人却一头雾水。毕竟原住民和魁独问题在加拿大几乎是年年讲月月讲,各级政府自己也讲,加拿大旅游局以此为由干涉一个中国视频节目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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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爱奇艺表示在做节目时,确实收到过加方相关部门的一些修改意见,需要继续协调沟通的原因,做出了暂缓播出的决定。而加拿大旅游局29号在微博发文, 称《晓松奇谈》的加拿大专辑节目是由一家中国旅游公司推荐给加拿大旅游局并签署合作的。在合作开始前,旅游局就节目的内容和爱奇艺制片方进行了沟通,希望吧重心放在宣传加拿大目的地上,也得到了制片方的理解和确认。旅游局表示未对节目进行强制干涉,仅对第二期内容的侧重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由此推断加拿大旅游局因为和《晓松奇谈》的中国赞助商携程之间有商业合作关系,所以把这个节目看作是本机构的宣传视频。他们在投入资金赞助《晓松奇谈》脱口秀节目时,本意是希望视频的中心放在观光景点上,向中国游客推广加拿大的旅游资讯。如果旅游局仅是按照商业合同内容提出意见,爱奇艺拒绝接受修改意见,充其量只是商业合约方面的纠纷,还上升不到干涉言论自由的高度。按照签署合约,旅游局可以通过合作的公司,对高晓松的节目进行审查,不满意时甚至可以枪毙,不播。这不但不违反言论自由的价值观,反而是加拿大自由社会同样看重的契约和法治价值观之精髓。加拿大旅游局,是不具备干涉节目内容的权利的,但作为商业合同的签署者,却是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提出意见。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8月29日启程访华,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国家领导人在访华时一般都会在会谈和公开演讲中提一下人权问题,而在刚刚过去的周末,高晓松在微博声明中斥责说,“作为标榜自由平等的加拿大,情何以堪?!”加拿大是否在对外对内有着双重的标准?《晓松奇谈》的这场争论上升到言论自由的高度,弱化了加拿大总理对中国提出人权建议的关注度。(文/加拿大新华人联合会会长 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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