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描越黑的“真相”

最近,在网络上流传一篇标题为“你会成为二等公民吗?”的文章,来源自某不知名微信博客。这篇文章的主旨,据说是为了“澄清有关新移民法案Bill C24的谣言”。所以,亦多有引用者自加副标题为“谎言与真相”。然而这篇所谓“澄清谣言”的文章,所依据的竟然是五张保守党使用的宣传单张。在西方生活已久的人,大概都知道,政治党派的宣传被称为“Propaganda”,在英语中是一个带有贬义的词。其真实性大可怀疑,不用说还是在选战期间。

但是这样的“Propaganda”,也竟然被一些人奉为真理,拿来晓谕百姓。俗话说,兼听则明。我们就不得不认真看一下,它到底是怎么澄清谣言的。

以下凡是引用“你会成为二等公民吗”原文的内容,皆来自如下网址:http://www.weidb.com/p27883&g=6269&tag=latest&page=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原文之前都注明“原文”,笔者评论都会加上“评注”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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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你会成为二等公民吗?

谎言:C-24法案造成“二等”公民

真相:根根加拿大的法律,每一位公民都是平等的。根据联合国法律,加拿大不能使人变成无国藉者。这意味着C-24法案只能取消持双重国藉者的加国国藉,且该人已被法庭宣判犯下恐怖主义罪或叛国罪。

评注:这段话,无论英文还是中文,语病之明显简直到了可笑的程度。前一句说:“每一位公民都是平等的”,后一句马上说:“只能取消持双重国藉者的加国国藉”,那不还是不平等吗?!这对无双重国籍的恐怖分子来说,可真是莫大的安慰,因为至少他们比二等公民的恐怖分子待遇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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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谎言:C-24法案允许取消恐怖分子和叛国者的国藉,会造成权力的滥用。

真相:只有几十名加拿大人被判犯有严重的恐怖主义罪行。在过去十年当中,被判此罪的加拿大人不超过20人。

评注:这段话就更奇怪了。

我们听说恐怖主义威胁已经空前巨大,所以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推出了这条被全加法律协会认为“防碍司法公正”、被联合国认为“践踏人权”的法案。不过如果真是面临危险,我等草民为了保障自身安全,付出这样的代价也就认了。

但是居然……过去十年间被法判恐怖主义罪的只有–“不到20人”,平均每年不到两个!

这里还不得不顺道指出译文的谬误–“A handful” 并没有“几十个”的意思,而是“很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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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谎言:C-24法案将允许政府以任何理由撤销国藉,包括说一些有争议的话或犯了轻罪。

真相:C-24法案只允许撤销对加拿大犯下最为严重罪行的罪犯的国藉,包括:恐怖主义罪,叛国罪,发动针对加拿大的战争。

评注:写下这张宣传单,还特意在“只有”(Only)下面加横线强调的人,看来是应该被炒鱿鱼的。因为此人显然没有作过功课,对C-24法案的许多规定都一无所知。仅举两例:

1. 第10条第1款第1项(Subsection 10.1(1))中,明确规定:移民部长有权在“各种可能性之平衡令他满意”(Satisfied on a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的情况下,相信移民申请中有假信息、错误表述、或隐瞒信息,就可以取消一个人的公民权。
–这里没有任何司法定罪(Convicted)程序,甚至法官都不得参与,至于“各种可能性的平衡”如何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就完全看部长大人多么容易满足了。

2. 第10条第1款第2项(Subsection 10.1(2))中规定:移民部长有权在“有足够理由相信(Reasonable grounds to believe)”某个人是一个“与加拿大有武装冲突的国家军队或组织的成员”时,取消其国籍。

–这里同样没有任何司法程序,只要一个部长“有足够理由相信”就行。而且请注意宣传单上的原文“发起战争”(Waging war),与法案中“一个成员”的意义有本质上的区别。作为一个“成员”,你也可能只是一个预备役人员,或者不小心被某组织列为会员,那么根据这张宣传单,你有可能就成了战争的发动者,稀里糊涂地就把国籍丢了。

而且,法院“判决”恐怖分子的,只有涉及恐怖的罪行和刑罚,根本就不涉及任何有关公民权的事项。移民部长取消国籍的手续,与司法判决是完全独立的两套系统,与法院无关,法官也不得干涉。

而且,这个用来参照的所谓“判决”,是一审判决,还是终审判决呢?如果一审判决有罪,上诉以后又翻案了怎么办?要把已经取消的国籍再发回去吗?如此法案,也真是世界立法史上的一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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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谎言:C-24法案使入了加国国藉的移民很容易失去国藉

真相: C-24法案不会对入了加国国藉的移民与本国出生的加国公民之间造成任何区别。有些本国出生的加国公民愿意拥有双重国藉;而有些例如来自中国,印度的入了加国国藉的移民不能拥有双重国藉,因此C-24法案对他们不会有影响。

评注:的确,C-24法案对于是否出生在加拿大的公民并无区别。然而正如这张宣传单所言,“有些本国出生的加国公民选择双重国籍”,那么,取消国籍的惩罚到底是因为犯了了恐怖罪行呢,还是因为选择了双重国籍?而来自中国和印度的移民则可享受不被取消国籍的“优惠待遇”,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不“选择”双重国籍,而是因为他们根本没得“选择”!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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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谎言:C-24法案允许撤销由腐败的国外法庭判定的犯有恐怖主义罪的人的国藉

真相:C-24法案只会根据加拿大法庭的定罪来启动撤销加国国藉之程序。唯一的例外是由国外法庭宣判的恐怖主义罪行,加拿大会作平等的评估,并根据刑法第二部分判定假如发生在加拿大,该行为是否构成恐怖主义罪。这个过程与由来已久的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判定是否接收在国外被判严重罪行的人的做法一样。

评注:这里又耍了一个欺骗善良群众的障眼法。事实上,这个“启动撤销加国国藉之程序”的“启动者”是谁?程序的执行者又是谁?“加拿大会作平等的评估”这个“加拿大”又是谁来代表,谁来“评估”?法案中都没有具体说明。但是没有完整的司法程序、没有加拿大法院的介入是肯定的。

因为C-24法案的内容就是去除了法院在涉及公民权个案上的干预权。归根结底,掌握这个权力的还是这位堪称法盲的政客–部长老爷。

而且,再回到上面提到的问题,根据外国司法的判决,是根据是一审判决,还是终审判决呢?如果后来证明是冤案,或者经过上诉定性不是恐怖罪行,加拿大怎么办?发还国籍,还是道歉赔款?

总结:
为了粉饰一个错漏百出,自相矛盾的法案,一个谎言跟着一个谎言撒开来,结果是越抹越黑。不知道这些宣传品的始作俑者是否始料所及?

这样一套拙劣手法炮制出来的,逻辑上自相矛盾的“真相”,也真是徒增笑料而已。然而身为联邦执政大党,居然加印上自己的党签,公然造假愚弄人民。这难道不是加拿大民主政治史上的一大悲哀么?(文/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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