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EI并不保证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前段时间,有新闻称政府会减少小企业缴纳EI的份额,实际上,相关政策仍在提议状态,并未开始实施。也许在未来,EI政策会更加完善,但是就现在来讲,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EI申领的详细规定。对于每个被雇佣的公司职员来说,政府要求每次发工资的时候,雇主都要附上一张扣税以及代付各种保障、退休金的薪资表,其中一个项目就是失业保险(Employment Insurance,简称EI)。

EI是加拿大联邦政府提供给失业人士的短期补助,以免他们因突然失去工作而产生经济上的困难,同时也鼓励失业的人寻找工作,尽快返回工作岗位。EI一共有6种,每种的适用情况都不一样,包括普通失业保险金、怀孕、抚养幼儿、重病及照顾病危亲人津贴,申请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大部分人适用的都是普通情况(Regular Benefits)。

加拿大公民或是居民都可以申请EI。但是,不是所有失去工作的情况,都能申请到EI。以下几种状况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1) 因为自己的问题而失去工作。比如自己主动自愿辞职,不是被迫辞职,无论之前做了多久,都不能申请EI;2) 由于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错误举动导致被辞退;3)直接参与了劳资纠纷,如罢工。之前BC的教师因为不满薪资和教学条件决定举牌罢工,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EI的。

以下几种状况符合申请EI的条件:1) 怀孕或者生小孩;2) 要去照顾新生儿,或者是刚领养的小孩;3) 照顾重病亲戚;4) 照顾重病小孩;5) 被解雇或资遣。但如果是因病申请,EI办公室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此外,申请人只能申请普通EI或者其他特殊情况EI,不能同时申请2种。

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失业并且暂时无工作,还需要符合EI申请的6个条件:1) 在EI保险内。辨别方法是,看薪资表中是否支付了EI费用;2) 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辞退,不是自己辞职;3) 在过去的52周内,连续7个工作日没有工作或者薪资,这也是在停止工作后最多等7天就应立即申请EI的原因;4) 在过去的52周内,达到该地区规定的最低工作小时。按照10月12日数据,在温哥华(失业率5.9%)的工作时间需要达到700小时;5) 有能力并且愿意工作;6.积极的寻找工作。

申领人是否在积极的找工作,国税局很容易检查出来。比如失业后出去旅游2-3个月,由于人并没有在加拿大境内,有新工作也无法马上上班,所以国税局会判定你不想工作。积极找工作的证明方式有:使用国税局帮助推荐工作的系统;去上找工作的课程;自己留下投递简历的备份记录等。(来源:加西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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