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安全的思考

近日,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陕西的民间学者张博呼吁,为全国两会积极谏言,“呼唤治理文化雾霾、制定文化消费安全法”。

张博所言,如果做一个比对,人类每日摄取食品的最基本要求是满足人体所需的基本物质能量,增强身体体魄,那么当一个人日常在进行文化品的消费时,也就是在进行精神食粮的摄取,最基本的要求同样也是要对心灵有益、要能强壮心智吧。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从单纯满足色、香、味的感官需求,到追究其营养成分,再到对食品中添加剂、毒素等食品安全的要求,促进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而大众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也应该是从单纯的满足视觉、听觉等感官要求,再到讲求文化消费的品味、境界,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文化消费中的安全性,也应该有相应的“文化消费安全法”的出台。

现实中,文化消费属于不定期精神消费层面,不像食品针对每个人来说是日常性、每日重复性消费,像电影、音乐、文艺娱乐节目以及许多文化体验项目等老百姓日常的文化消费大面积的兴起,在我国也就是这几年,随着大众物质消费的日益满足才渐渐兴旺起来,目前,对于文化消费安全的理性思考还未能引起大众的足够关注和深度思考。相对于食品消费安全来说,文化消费的毒性、危害性较为隐蔽、不易明显区分觉察,加之受各单体消费者的文化素养、自身抗性、排毒性等综合影响较大,也会有一个中毒延缓性,表现出来的危害不像有害食品那样明显,好觉察、好认知、好鉴定,比起食品毒性来,而实际文化产品消费的毒性更为可怕,应当更为引起关注。例如,当前许多文化产品如电影、小说、娱乐项目等中,含有大量的消极、恐怖、色情等成分,大众进行文化消费时,反倒感觉更刺激视觉、听觉、好奇心等感官,反倒深受大众欢迎,市场票房纪录也十分火爆,实际在大众文化消费后,青少年儿童和部分心智较弱的人群会受到文化消费品的不良影响,容易产生悲观厌世、害怕恐惧、精神错乱等不良状况,从心里再到影响身体健康、影响正常生活,严重者可能会产生抑郁、自杀等极端中毒现象。也就是说许多文化产品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添加剂,这些文化垃圾迎合人性的弱点与劣根性的需求,反倒出现深受文化消费者的欢迎的不良现象,如同加了添加剂、依赖性毒品的垃圾食品,更受消费安全意识差的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加上有些业界中人没有很好的自律性,在其作品、言行中对文化负能量作品充斥市场起到推波助澜的实际效应。实则消费者在文化消费中会中毒,产生上瘾性、依赖性,影响身心健康,损害生命。另一方面,目前国际、国内许多文化艺术界内的业界专家评论、行业大奖评选、社会舆论导向等,往往只侧重其行业专业性、技巧性的评比,而忽视了文化艺术作品核心应是以其精神营养价值、文化的正能量,作品内涵应以对人类真、善、美为基本诉求点,对消费者的身心灵健康的正向作用应为第一性,就如同张博于2005年创立的世界文化项目奥运会理论中,提出应将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作为国内外评选文化类项目大奖的第一要素。

相信随着大众文明意识的加强,对文化消费中的种种不正常现象会逐步扭转过来的,关键是在文化消费市场发展的最初阶段、大众文化消费者欠缺专业识别能力、还不成熟时,各国的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作大量的文化消费安全知识普及宣传以及正面的积极引导工作。尤其是在目前互联网、微信微博、自媒体等比较自由便捷的信息全球化、全媒体大环境下,包括一些很有影响力的行业大咖在内的一些文化消费产品生产者、传播者,对文化作品、文化消费品的认识只强调文化的多元性、创作的自由性、价值观的差异性等片面因素,没有自身素养的更高突破,还在源源不断的生产文化毒品、文化垃圾,对于缺少专业知识的大多数消费者是盲从的大众,在消费前很难有效甄别,尤其是青少年儿童在接触文化消费时,很难避免良友混杂的盲目、随机、从众等消费惯性,造成文化消费后慢性中毒的情况是比比皆是,对身体的心灵损伤与日俱增。目前,在国外许多国家对文化消费采取提醒制度,如像有些国家对电影实行公开分级制,这如同香烟包装印制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会起到一定程度好的作用,但终究效果有限。在当今全球大部分国家、大部分文化消费中的消费安全问题还是不能引起消费者特别重视,有效的、大面积的解决其文化消费安全问题。中国传统的经典书籍,与目前市场的文化消费品有很大不同,几乎都是充满正能量,真真正正是开卷有益,究其缘由,这与古代文化产品的源头提供者——也就是写书立传、教书育人的先生们的自身良好道德修养是分不开的。当代许多文化人对文化消费的安全性认识不足或自身不同程度的道德底线散失,就更突显研究文化消费安全法制定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建议国家文化、教育、宣传等有关部门,能组织专家深入调研、研究文化消费安全的问题。根据我国当前现状,可从文化消费产业源头抓起,对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流通者、销售者,以及各环节的中间人等文化消费的收益人、相关人等,分类专项管理,本着谁收益谁负责等基本原则,制定相关责任范围。积极研究国际上各国的先进经验,重视治理文化雾霾、尽快出台适合我国的《文化消费安全管理条例》、《文化消费安全法》等法规,给文化消费者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同时,针对文化的正能量、文化消费的安全,组织宣传部门、媒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各大中专院校、学生群体,集中开展“倡导文化正能量、远离文化毒品”的专项宣传。(文/张博,西安市长安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风陵渡女娲文化研究会秘书长,西部智库联盟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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