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应不应算工伤?

魁北克一位救护车医护人员因未能救活自己的母亲,精神受到创伤,无法继续工作,他试图申请工伤赔偿,但被拒绝。奥利维耶·米罗(Olivier Mireault)在魁北克Rawdon镇担任紧急救护工作。去年11月,他接到母亲的求助电话,但当他赶过去时,发现63岁的母亲因脑部主动脉瘤破裂,已经奄奄一息,他刚抱起来母亲就去世了。

从那以后,他一直神情恍惚,担心还有其他的亲属和朋友打电话来,再死在他手上。以至于无法工作。他说无法想象再次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有一天我必须送走我的父亲,我的妹妹,我的女儿,我的朋友,我的妻子,我真不知道我会如何反应”。因此七个月来,他一直未能上班。医生诊断他是“创伤后应激综合征”。但当他向魁北克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委员会(CNESST)申请工伤赔偿时,他被拒绝了。理由是他接到母亲的紧急求助电话时,还没到他的上班时间。工伤赔偿机构说,他们有统一的工伤申请评估程序,最起码的标准之一是工伤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而且必须是“意外而突然”发生的。而米罗说,那天他在8点前到达工作岗位,是为做好准备工作,而且他们出车时,已是8点过了13秒。

魁北克省代表救护人员的工会负责人丹尼尔·舒纳德(Daniel Chouinard)表示,工伤赔偿委员会已经多次拒绝医护人员心理创伤的索赔申请,理由是那是他们工作的组成部分。而据CNESST统计,从2010年至2014年,总共有475名医护人员申请精神创伤赔偿, 其中有309人被批准,占申请人总数的65%。(文/亚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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