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劳工法,要不要大动?

安省政府正在考虑修订省劳工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and the Labour Relations Act),这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安省劳工法的最大规模改革。

2015年省长韦恩(Kathleen Wynne)决定对该省的劳动和就业法进行复审(Changing Workplaces Review),以帮助那些没有稳定工作的就业者,以及属于弱势群体的雇员。安省政府任命了一些特别顾问,针对安省劳工法的修订提出建议,这些顾问现在已经工作了将近两年,他们在去年夏天发布了一份中期报告,列出了200多个提案,并将在数天内向安省劳工部长凯文·弗林(Kevin Flynn)提交最后报告。

报道说,顾问们的建议,可能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带薪病假、每年带薪年假的长短、工时与加班、最低工资、工人组建工会的权利等等。目前,安省的商界企业对劳工法可能发生的变动极为关注。安省商会副总裁卡尔·巴尔多夫(Karl Baldauf)说,我们正在提出质疑,是否有必要进行如此广泛的改革?该商会有60,000名雇主会员,这些雇主在全省总共雇用大约200万人。

巴尔多夫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需要保证,这些新的繁琐的规定,不会导致企业不愿意招人了,或者不愿意扩大公司。巴尔多夫在2月27日与安省劳工部长弗林进行了会晤,他敦促政府,如果没有掌握关于成本和效益的确凿证据,就不要做出变动。

对于省政府修订劳工法,雇员们纷纷赞成。安省劳工联合会的总裁克里斯·巴克利(Chris Buckley)还表示,希望政府能采取认真的措施,帮助所有的雇员,不管他们是不是属于某个工会。巴克利在接受CBC采访时说,对于那些替班的员工来说,你坐在那里整天等电话响,不能提前安排自己的生活,而且,还有人没有带薪的病假,这样的情况都是不对的。安大略省现行的“就业标准法”(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并不要求雇主必须保证雇员有带薪病假。

报道说,安大略省政府的特别顾问们,正在考虑以下的方案:
带薪病假、带薪年假、加班、最低工资
* 强制雇主实行带薪病假;
* 带薪年假从目前的每年最少2周增到3周;
* 每周工作时间从目前的44小时降低到40小时,40小时以后算加班;
* 废除对18岁以下学生和酒水服务员实行的低于其他工种的最低时薪;
* 兼职人员与全职人员同工同酬。

临时工和合同工
* 雇主必须提前公布员工的工作时间表;
* 若工作安排突然变动,雇主需要补偿员工;
* 限制雇主从临时工中介机构雇佣人手的比例。

工会
* 在罢工期间禁止或限制雇主雇用替代工;
* 让在特许经营权企业工作的雇员更容易成立工会;
* 允许私人家庭雇用的家政工作人员成立工会。(文/赵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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