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否决死者捐器官遗愿为哪般?

加拿大人死后捐献器官的比例不高,就是那些在生前签署了器官捐献卡、同意死后把器官捐献出来的人,他们去世后其亲属也可能会行使否决权不让器官被摘取和捐献。缺乏可供移植的器官导致许多患有重病的病人不得不长时间等待捐献器官的出现,有的病人等不到捐献器官就已经因病死亡。

报道说,根据阿尔伯塔大学学者梅根.托斯(Maeghan Toews)等人的研究,虽然各省区的法律把签署器官捐献卡的人捐献器官的意愿作为不受挑战的最后决定,但许多器官捐献组织和医院都准许在死者家属反对的情况下,不按照死者生前签署的器官捐献卡的授权进行身体器官的摘除和移植程序。

专家们认为,要解决死者亲属不愿意执行死者生前同意的捐献身体器官决定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加强沟通。首先是签署身体器官捐献卡的人在生前就与亲属开诚布公的讨论捐献器官的问题;其次是在病危住进医院后,与医护人员讨论去世后的器官移植问题,并签署有关的文件。(文/方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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