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对网络服务收特别税?

加拿大人已经在为互联网服务交纳比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要高出不少的月费,许多老百姓在盼星星盼月亮的盼望政府能够采取措施让互联网月费降下来。但这些期盼互联网月费降低的加拿大人可能要失望了,因为网服月费可能不但不下降,而且会上升,原因是特鲁多自由党政府在考虑征收网络服务特别税。

报道说,自由党政府要对互联网服务商收取文化特别税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相当的可信性。首先是联邦政府文化事务部已经开始全面复审加拿大广播电视节目中保持高比例加拿大内容的政策,以根据数字网络时代的新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在过去几十年中,加拿大的卫星电视服务公司和电缆电视服务公司都必须缴纳特别税以扶助加拿大的电影电视等文化行业制作自己的节目。在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观众离开卫星电视和电缆电视服务公司而改用互联网观看自己喜欢的视频节目,所以顺理成章的结论是,网络服务公司也应该缴纳用以扶助加拿大文化行业的特别税。

第二是据熟悉政府高层动向人士得到的消息,自由党政府对向互联网服务商收取文化特别税的建议不但非常重视、而且希望很快开始实施。但批评人士认为,政府向互联网服务商收取的文化特别税会被立刻转嫁给消费者;在数字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的情况下,让加拿大家庭缴纳更高的互联网月费是没有道理的事情、会拖累加拿大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有专家建议说,联邦政府既然要保护加拿大的文化产业,就不应该一刀切的对加拿大的网络服务商收取文化特别税,而应该对在加拿大客户众多的Netflix这样的外国网络视频服务商收取特别税。根据加拿大广播电视委员会CRTC最近对2万9千名加拿大人进行的询问调查,有11%的人家里没有接通互联网,许多有互联网服务的加拿大家庭感到互联网月费贵得快让他们承受不起了。

渥太华居民Amber Slegtenhorst就是这些快付不起互联网月费账单的人。Amber是单身母亲、有5个孩子,家里的互联网月费是$60;对Amber来说现在是网络服务费贵得快要负担不起,但没有网络服务的生活她的家庭也无法承受。(文/方华,来源:RCI)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