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赢得朝野赞誉,难得!

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少数加拿大总理可以自行决定、无需提交议会辩论的事之一。而他如此做出的决定还受到反对党和媒体的交口称赞,那就更不多见了。特鲁多10月17日宣布了马尔科姆.罗的大法官任命,反对党不挑刺反而表功,说自己为督促特鲁多做出正确的决定出了大力。

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的裁决是司法途径的最终端,一经下达再无上诉可能。马尔科姆.罗(Malcolm Rowe)今年63岁。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退休年龄是75岁。这意味着在今后十二年中,他将在所有上诉至加拿大最高司法机关的案件审理中–议会通过的法律是否违宪,政府和个人、联邦和省之间的争执等等–手握九票中的一票。他的经验、能力,以及对宪法的解读,将影响到未来十二年的加拿大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在过去几年中,加拿大最高法院曾数次否决联邦政府出台的法律,涉及强制性最低刑期、毒品安全注射站和安乐死等方面。《环球邮报》评论员文章说,特鲁多政府上台以后喜欢往自己的政绩单里放“首次”。大法官任命一开始也是奔着这个方向去的:第一个少数族裔大法官,或者第一个原住民大法官,或者再任命一位女性,让最高法院第一次男少女多。不过特鲁多最后还是决定任人唯贤,选择了一位第一流的法理学家,纽芬兰省上诉法院法官马尔科姆.罗。

文章认为,这次选择大法官的程序也值得称赞。政府请了司法部以外的七名专家组成一个顾问小组,由他们提交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需要递交申请资料,回答关于自己的经验、司法成就和司法理念的问题。获得任命后,马尔科姆.罗的回答已经在网上公开。罗的专业是海洋法。这是一个在最高法院相对比较少涉及的领域。但是他在刑事审判和上诉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他在1999年被任命为纽芬兰省高等法院法官,2001年被任命为该省上诉法院法官。他在上诉法院期间主要审理刑事案,同时就量刑复杂性问题多有著述。

在被任命为法官之前,罗曾在前纽芬兰省长托宾政府中担任内阁秘书等职务,曾负责制定关于公立教育系统世俗化的法律。上个世纪90年代,加拿大和西班牙曾在纽芬兰外海打过一场“比目鱼之战”。托宾政府一度扣押一条西班牙渔船,引起举世关注。加拿大最后成功地阻止了西班牙渔船在公海上过量捕捞,罗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此后他协助联合国制定了关于公海捕鱼的公约。

早已退出政坛的托宾可能是对罗获得大法官任命最高兴的人之一。他在接受CBC采访时盛赞罗的才干、个性、职业操守和判断力。他很高兴特鲁多政府在那么多权衡和争论之后选择了这样一个人。特鲁多最初对原住民和少数族裔人选的考虑在大西洋省份引起了不小的担忧。大法官任命一向考虑地区平衡,最高法院自成立以来永远有一位大法官来自大西洋地区。现在加东四省的法律界松了一口气,纽芬兰省更是高兴。

罗将是第一位来自纽芬兰省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他1953年出生在省会圣约翰斯,但父母均来自该省的偏远渔村。罗毕业于多伦多Osgoode法学院,曾经在渥太华和圣约翰斯执业。他的母校现任院长罗纳.索辛是对他的任命提出异议的少数人之一。尽管他也承认纽芬兰省早就应该出一位大法官了,但还是认为特鲁多应该利用这个机会任命一位少数族裔或原住民,“反映今天的加拿大社会”。(文/吴薇,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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