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新反恐法案疑“违宪”

加拿大议会公共与国土安全委员会本周就新的反恐法案(C-51)举行听证会。证人来自不同的专业和领域,不过,在听证会进行了三天之后,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的报道表示,作证的人士中包括了社会活动家、人权律师、原住民代表、环境保护人士,他们中有不少人对新反恐法案中的条款提出质疑,但大多数的时候,似乎都是他们在自说自话,像是独白,因为来自委员会的问题很少,即便有问题,也是大同小异。

前加拿大安全信息审议委员会主席阿特基提出自己的担忧。“你反对政府把恐怖分子抓起来?”

就反恐法案举行的听证会规定了一定时间用来提问。了解法案的议员负责听取不同证人的发言,然后提出问题。他们还需要把提出的问题带回议会,以便对法案进行修改。不过,星期四,在第一个小时的听证会上,保守党议员只提出了一个问题。保守党议员诺尔洛克(Rich Norlock)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公民自由协会的卡门-张提问。问题居然是:“总体来说,你反对把恐怖分子抓起来?”

文章称,保守党议员似乎都传染上了前公共安全部部长维克-托斯(Vic Towes)的毛病。他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你支持我们,还是支持恋童癖?”而到了第二个小时,保守党议员特德-福柯(Ted Falk)向人权律师保罗-钱普(Paul Champ)发问:“你觉得加拿大是否经历了恐怖袭击?”

钱普直接回答说:是的。

福柯随即问到:“那你不觉得政府有责任保证公民不受恐怖袭击吗?”

如果不是提出这一类的问题,保守党议员通常在提问时间把该党在反恐法案的立场再重申一次。保守党在议会是多数党,通过C-51法案不成问题。就连听证会,原本给政府部长之外的人士只提供四个时段的作证时间,后来,在反对党和媒体的不停呼吁下,现在增加为九个时段。而专家们一直认为,加拿大此前对类似的重大立法都是非常谨慎的,用相当长的时间听取不同意见,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在听到的意见中,包括了此前媒体一直报道的,环境保护人士对和平请愿示威如威胁到了输油管道或是其他施工是否会被控罪,甚至当成恐怖分子。而曾经被错当成恐怖分子遭美国拘留,遣返叙利亚,并遭到虐待的加拿大人阿拉尔(Maher Arar)表示,如果按照新的反恐法,他将不可能再回到加拿大。人权律师则质疑警方和情报机构的权限过大,公民隐私会被侵犯等。

在星期四早上,加拿大前安全情报审议委员会(SIRC)主席阿特基(Ron Atkey)对新的反恐法提出警告。他称,他几乎可以肯定,新反恐法会在不同层面受到司法以及宪法挑战。他解释说,从法律层面看,C-51法案中有一个条款,容许加拿大情报机构(CSIS)向法庭申请授权,采取行动;而他们所申请的授权行动,却极有可能会违反加拿大的人权宪章。阿特基表示,这一条款,以我的观点来看,已经是违背了宪法原则,法庭不会同意的。

他还称,如果议会认为有必要,那可以援引“但书条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让这一条款有法律依据 – 但书条款指的是,议会或立法机构需要通过法令,说明某个特定法律条款免于《人权宪章》的限制,还必须说明基于什么原因,宪章中的哪些部分没有被应用。但书条款的期限是五年。

在加拿大,通过但书条款符合宪法。但是自1982年人权宪章通过以来,还从未有议会或立法机构敢于使用这一条款。政府为何冒”违宪“风险也要通过该法案?阿基特表示,他不明白加拿大政府为什么宁愿冒违宪的风险,也要在C-51法案中增加这个条款。他说,加拿大的司法机构是高度独立的。司法机关不是政府机构,不可能以政府的指令,不惜一切来让情报机构拥有违背《人权宪章》的权限。他希望保守党政府取消这一条款,不然会出现“违宪混乱”。

有分析人士称,政府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专家,立法时当然了解,这样的条款会遇到法庭的挑战和反对。但是,保守党政府愿意冒这样的风险,因为这样做可以把责任推给法院,尤其是在反恐这样敏感的话题上。民众眼中所谓的“正确行动”并不意味着一定“合法”,或是符合《人权宪章》。

加拿大广播公司的文章最后称,目前,反对党还在要求再有48人来作证,不过,以目前听证会的情况来看,再多的人作证也不会有什么效果。议会的公众与国土安全委员会听证会不会使这一法案有任何重大修改。(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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