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岐山的“不信邪”乐观其成

中共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日在纪检系统老干部新春团拜会的内部讲话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解读。王的讲话重点有二,一是关于他本人的退休问题;一是一党执政下能否解决腐败问题。对于后者,王引述习近平的话说,有人说一党执政解决不了腐败问题,“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还就不信这个邪”。王本人说,“我们应该有这个自信,就是我们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我们自己能够解决。”

王岐山的这个“不信邪”说得掷地有声,对于希望中共和中国政治清明的善良人士而言,这是一个好消息。要战胜腐败,首先和最重要的是领导人有信心,如果领导人自己都没信心,这意味着一开战就失败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败局,不单反腐,做任何事,其实都是一样。所以,对于信心,不能仅从打气、鼓励这个角度来讲,多数时候,它会直接由精神变成力量,改变事情的结果或者历史的进程。

王岐山的这个“不信邪”又说得有些悲壮,因为他挑战的是一种多数人认为不可能成功的“历史规律”。对于一党执政能否解决腐败问题,恐怕多数人都不看好,这既得到了理论支撑,也得到了历史验证。理论而言,在一个绝对权力支配或主导的社会,无论这个绝对权力是以帝王、僭主、政党还是其他别的形式出现,要消除(不是完全消除)由绝对权力本身而带来的腐败,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腐败就是这个绝对权力的寄生物,它和绝对权力是一种共存亡关系,首先,绝对权力不可能有这种理性自觉;其次,要清除腐败,就必须对绝对权力本身进行切割,一个人怎么能够切除自己身上的肉呢?尽管是块已经腐烂的肉,很少有人能够下得了这个决心,下不了决心又是因为忍受不了割肉的剧痛。因此,从历史来看,凡是绝对权力存在的地方,腐败都非常严重。最后,握有绝对权力的政权或政党,皆亡于权力失控所导致的腐败横行,历史上那些骄横的君主、法国波旁王朝、苏东各国、最近中东北非一些国家,以及那些还在腐败泥坑里挣扎的失败国家,皆是如此,少有例外。

中国会不步这个后尘吗?中共能否跳出这个“历史定律”?从习、王来看,认为是可以的。因此,在他们上台后,发动了这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运动,这背后的一个认识论支撑,就是他们觉得,在中共一党执政的条件下,也是能够解决腐败问题的。他们有这种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正如前面说的,对于反腐这是非常宝贵的。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王岐山的“不信邪”勇气固然可嘉,但可能太高估了自己、第五代和中共的能力。不过,我倒以为先不忙着简单否定,事情是有多种可能性的,如果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武断了些,历史不是线性发展,那么,在反腐上,尽管有大量事实证明,一党执政就一定解决不了腐败问题?也不能这么绝对。理论上说,凡事皆有例外,美国就号称自己是个“例外”国家,中国在这一点上,同美国有一比,中共则更坚持自己是个“例外”政党。回顾中共九十多年历史,特别是在建政后犯了那么多错误,有些错误在第三者看来简直是致命的,但都抗过来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共善于学习,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世界上大概很少有政党像中共这样重视学习,几乎学习一切它认为应该学习的事物。美国知名中国问题研究专家沈大伟则用“收缩与调适”来形容中共这些年的发展,所谓调适,就是一种基于学习的主动应对危机和挑战的方式。中共近百年从风风雨雨中走来,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例外”心态,“三个自信”其实就是一种“例外论”,王的“不信邪”不过是这种“例外论”的反映。

如果我们不把绝对权力下不能解决腐败问题的“历史定律”理解成绝对规律,从人类历史看,还是有少数国家在一党执政下大致解决了腐败问题,或者准确地说,使得腐败问题没有成为一个严重影响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突出问题。新加坡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新加坡是一党执政,但它在清廉指数方面,甚至高过很多发达国家,若说新加坡是个城市国家,同中国没有多大可比性,日本、印度,墨西哥包括民主化之前的韩国,都曾经是一党长期执政,尽管它们名义上实行多党制,但日本的自民党、印度的国大党、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都长期垄断本国政权,形成了事实上的一党制,尤其是后者,其一党连续执政时间比中共还长。

它们也有腐败,甚至腐败还很严重,但至少它们的腐败不像中国目前的腐败一样,被执政党自己称作能够亡党亡国,是这个意义上的腐败。既然这些政党曾经不因腐败而影响其长期执政,换句话说,在它们执政期间,腐败没有发展成为一个亡党亡国问题,中共为什么就不能通过制度革新而做到呢?

从此一角度言,第五代发动的这场反腐,尽管被人诟病颇多,如运动反腐,破坏法纪;选择性反腐,打击政敌等,但客观来说还是取得了很大成效,得到群众支持。在制度建设方面,也有进步。最大的改变,是加强了中纪委对反腐的主导和统领。王岐山对本轮反腐,有自己的设想和规划,针对中国当下腐败特别严峻状况,他提出先治标后治本,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思路,应该说是正确的。

在王看来,通过惩戒、教育、预防的“三位一体”,可以使官员做到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实事求是地说,在这“三位一体”中,教育相对很弱,所取效果有限,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这样,要遏制腐败,就得在惩戒和预防上下功夫。惩戒对应于治标,预防对应于治本,但无论治标和治本,惩戒和预防,都有一个制度建设和完善问题。就惩戒而言,首先要做的是重组反腐机构,整合现有反腐机构的职能,加强中纪委对反腐的主导和相对党委独立性;其次,强化办案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将反腐导入法治轨道。

制度建设的第二个层面,介于惩戒和预防之间,与官员的财产、收入和升迁有关,需要建立如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公务员职级制,消减公务员规模,同时提高其待遇等。第三个层面,与权力有关,但又不限于反腐,即建立一整套约束和限制公权力的制度,包括公民参与、信息公开、公共财政和预算民主、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企、简政放权等。

需要强调的是,执政党要达到阻遏腐败的目的,必须内外并举,就算第五代敢对自己下狠手,剜掉身上的坏肉,也不能保证执政党今后不会受到细菌的侵袭,要想使肌体健康,还必须有外部的监督,提醒和帮助执政党随时清淤,所以,执政党在加强内部反腐力度和制度革新的同时,开放外部即社会和舆论对权力和腐败的监督,包括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调动公民反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非常重要,用外部的多元主义及社会的权利去遏制政府权力及腐败。

历史不应只有一条道路可走,既然王岐山“不信邪”,不妨乐观其成,多些鼓励,假如中共果真能够在一党执政下走出一条解决腐败之路,从人类文明史的意义看,将能极大丰富人类的反腐败经验,是中共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来源: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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