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在加是否合法今日揭晓

星期五将是加拿大高等法院就呼吁安乐死合法化上诉案做出裁决的日子。《环球邮报》的记者凯莉-格兰特(Kelly Grant)就此采访了加拿大医生联合会。她了解到,加拿大的医务工作者正在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想要为此发挥重要作用。

加拿大医学协会目前有8万名医生会员。该协会的当值主席,安大略省京士顿医院心脏外科专家克里斯-辛普森(Chris Simpson)说,安乐死合法化之后,要通过医生去处理每一个病例,医务工作者将被推上第一线。而处理安乐死的个案需要医生具有相应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勇气。

近几年来,加拿大呼吁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已经有几位遭受不治之症折磨的老人患者诉诸法律,要求有选择死亡的权利。安乐死需要医生的协助,可加拿大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帮助别人自杀都属于刑事犯罪。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加拿大医生们对安乐死的支持率,远远不及公众那么强。

但随着安乐死问题的广泛讨论,加拿大医学协会已经不得不正视此问题。 他们从一年半之前,就开始研究和探讨一旦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合法化,应该如何去落实和具体操作才能做得更好。他们在一些城市举行公众讨论会,听取民众的意见;研究那些已经允许安乐死的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做法。从去年秋季开始,还作为证人出席高等法院就有关上诉案的听证。

去年是加拿大医生们对安乐死的态度出现明显转变的一年。医生协会的调查显示,2014年初调查时,只有27%的医生说,在安乐死合法化之后,他们可能或非常可能参与协助死亡。这比2011年时20%的调查结果没有太大差别。但到去年夏天,一项对近5千名医生协会会员的调查发现,45%的人赞成医疗协助死亡合法化,36%的人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虽然这一支持率仍然低于社会公众,但持支持态度的医生比例已经超过8成。去年八月,加拿大医生联合会在年度大会上就相关问题举行了投票表决,有91%的医生赞成“在安乐死合法化之后,医生可以凭自己的良知决定是否提供临终医疗救助”。

现在,加拿大高等法庭将在星期五做出裁决。法官可能判决原来的法律不变,但如果他们选择修改旧的法律,那就会给立法机构一段相应的时间,要求国会在这个问题上制定新法。而那就需要医学联合会的介入。辛普森说:“我们要提供的意见多是在操作细节方面。例如具备什么样的‘医疗’条件才有资格参与安乐死的实施?对提出安乐死要求的终极患者,是不是应该给他们一段冷静的时间,允许他们改变决定。这段时间定为多长比较恰当?还有,是单个医生就可以决定实施安乐死,还是要两个医生才能决定。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只接受患者本人提出的要求吗?如果患者已经无法自己作出决定,那是否可以允许有替代决策者,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作为替代决策者?”

在加拿大,由于医疗保健是属于各省的主管范围,因此各省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例如魁北克省议会已经在去年通过了“末期病人关照法案”, 其中就包括安乐死的内容。而大多数省份甚至还都不接受拒绝治疗。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概念中,医生的职责就是治病救人,所以一提到要帮助人死亡,还是有一些医生无法接受。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附属医院老年病专家凯瑟琳-费里尔就反对医生协助自杀,她说她绝对不会帮助患者死亡,也不会把要求死亡的患者转给别的医生。费里尔博士长期关照弱势老年患者,这也使她成为“反对安乐死联盟”的主席。这是魁北克省一个反对医疗协助死亡合法化的团体。费里尔博士说:“不管怎么说,你是要把病人推向死亡。这等于强迫医生违背自己的良知,也是对医生专业精神的伤害”。

但多伦多总医院重症监护医师詹姆斯-唐纳尔虽然也支持他的同事们在协助病人死亡问题上有“拒绝权”,但他主张还是应该尊重病人的权利。他说:“我认为我们需要意识到,以良知拒绝患者已经成为一种心理障碍。我们需要一个非常强大的系统,以确保医生凭良知的决定权不能高过患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选择权”。唐纳尔博士因长期在重症监护病房工作,见证了太多的危重病人遭受的痛苦,这促使他加入非营利组织‘有尊严死亡’,并担任其所属的医师咨询委员会共同主席。

费里尔医生和唐纳尔博士的相反意见非常清楚地显示了,医生们对安乐死的看法,不仅是因人而异,而且差距还相当大。(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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