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立法将重罚无牌日托

安省政府公布,省府提出的《10号法案》(Bill 10),也就是《日托服务现代化法案,2014》(Child Care Modernization Act, 2014),12月2日在省议会三读通过。上述法案之通过,将加强省府对无牌日托服务经营的监管,同时增加安省家庭对有牌日托服务的选择。此外,当日托服务机构内的儿童安全出现危险时,法例容许省府即时将有关日托服务机构关闭。

《日托服务现代化法案,2014》的重点如下:1) 授权省府向违法的日托服务机构,每犯一次便可发出行政罚金,最高可达10万;2) 提高违法的最高罚款,从2千增至25万;3) 对于以住家为服务地点的日托中心,增加其可照顾的儿童人数,从5名增加至6名;4) 清楚列明哪些项目及活动不受发牌条件的管制,包括亲戚、保姆(Babysitter)、家庭保姆(Nanny)及儿童营给学龄儿童所提供的项目;5) 规定所有照顾5个4岁以下儿童的私立学校,必须领有牌照;和6) 修订《教育法》,确保教育局在有足够需要的情况下,给6岁至12岁的学童提供课前及课后的项目。

在此法案提出之前,省府已采取连串的措施监管儿童日托服务,当中包括成立一个专门执法的团队,调查无牌日托服务的经营,以及设立一个网上搜寻注册表,连同免费电话号码,让省民查询无牌日托的资讯。

安省教育厅厅长单杜丝(Liz Sandals)说:“我们要给安省儿童一个最好的生命开始,同时确保家长们放心将孩子交托到安全而可靠的人的手上。《10号法案》有助于建立日托服务系统,一个有素质、无缝并满足家长及儿童需要的系统。”

自从2003年以来,安省的有牌日托服务名额已增加13万多个。至于现有的持牌日托中心,则多达5,069间,容量高达317,868个名额,其中166,429个由公立学校提供。

省府定于2014-15年起,于未来3年额外投资3,360万,支援日托服务系统的运作及现代化,保障先前宣布于未来4年投资34,600万的成果。自从2003-04年以来,省府已将日托服务拨款倍增至每年10亿。自从2014年9月,省府已将提供给4岁及5岁儿童的全日制日托服务名额,提高至大约26万5千个。(来源:加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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