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携食物过海关再翻案

联邦上诉法院星期二就一起华人携带食物过海关被罚款的旧案作出判决。主审法官马克.纳东推翻原判,裁定海关人员可以运用工作经验来决定检查哪一位旅客。“像这位当事官员这样的第一线海关人员(来上班的时候)不可能把工作经验留在家里。这些工作经验通常来源于他们对从不同国家进入加拿大的旅客的多年观察。”

《渥太华公民报》报道说,这起上诉案的被告是一位名叫谭婷婷(译音)的72岁华裔移民。2012年11月7日,她从上海探亲归来,在渥太华国际机场过海关。她填写的申报单上表明她没有带回肉类食品。海关人员两次问她行李内是否有“食物、植物、糖果或其他可食用的东西”,她两次都回答没有。

那位海关官员把谭婷婷送去进行第二次检查。他事后在报告中直言不讳地表示,这是因为根据他在机场工作的经验,经常有从中国回来的华裔旅客携带农产品。而且他觉得谭婷婷在回答问题时显得有些紧张。

开箱检查的结果是在谭婷婷的行李中发现“各式猪肉产品”。她因此被按有关联邦法律罚款$800。据《渥太华公民报》的报道,谭女士是一个退休的理发师,孀居,靠养老金生活,英语水平有限。她的一位范姓朋友因此代她向加拿大农业复审法庭提出了上诉。

范先生说,谭女士在香港机场转机时买了一些猪肉卷,但是在飞机落地以前没有吃完。她因为没有服用控制血压的药,因此过海关时感到身体不适和迷惑。

农业复审法庭的裁决是谭婷婷因其种族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当事海关官员的报告直接证明了他的判断是基于种族成见作出的。谭婷婷的$800罚款被取消。

政府一方不服判决,以司法部长为原告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纳东法官星期二下达的判决推翻了农业复审法庭的原判,联邦政府胜诉。

此案自从进入法院后,基本上已经与猪肉卷无关。法官需要裁决的是,海关人员挑出谭女士进行二次检查是基于种族成见还是基于工作经验。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是后者。由纳东法官执笔的判决书说,当事海关人员的判断是根据谭女士的举止神态和他自己的工作经验作出的。他的判断也被第二次检查的结果证实了。因此判决当事官员进行种族评判(Racial Profiling)是不对的。

关于种族评判的争论更经常地起于街头:一个开豪华车的黑人或一个半夜在地铁出口闲逛的拉美裔少年被警察盘查,警方会说这是基于工作经验,少数族裔社区则认为这是基于种族歧视。联邦上诉法院是仅次于最高法院的加拿大最高司法机构,因此这项判决对今后有关种族评判和种族成见的司法和执法都十分重要。加拿大最高法院还没有审理过此类案件。

去年3月份在蒙特利尔的特鲁多机场,一个名叫尤赛夫-布加楚什的摩洛哥裔旅客也因携带肉食被罚款。他也向加拿大农业复审法庭提出了上诉,理由与谭女士相似。据他所说,在乘坐同一航班的所有乘客中,只有他和其他阿拉伯旅客被挑出来接受开箱检查。由同一位法官主持的法庭接受了他的理由,判决罚款无效。(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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