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试图加入恐怖组织被判刑第一人

多伦多男子穆罕默德-赫尔西(Mohamed Hersi )成为加拿大历史上因试图加入恐怖组织而被定罪的第一人,在安大略省Brampton市,法官迪纳-巴尔特曼(Justice Deena Baltman)以试图加入恐怖组织罪,对赫尔西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8岁的赫尔西从事保安工作。2011年,他在准备乘飞机前往开罗时在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被逮捕,检察官说他此行是为了去加入索马里“青年党”(al-Shabaab),加拿大把索马里“青年党”定性为恐怖组织。赫尔西被裁定企图参与恐怖活动,并试图劝说其他人参加恐怖活动。

赫尔西是加拿大第一个依据刑法第83.18条款被判刑的人,这一条款是在2001年911事件后设立的,把 “有意参与”恐怖组织和“有意贡献”于恐怖组织定为犯罪。赫尔西在服满一半刑期后将有资格申请假释。

2013年4月,索马里摩加迪沙法院大楼受到袭击,造成30多人死亡,之后媒体报道说,是一名在索马里出生的加拿大人Mahad Dhore率领了这次自杀袭击行动。Mahad Dhore于2009年离开自己在安省万锦市的家,加入了索马里“青年党”。2013年多伦多星报报道说,根据安全信息来源,至少有100名加拿大年轻人在一年的时间里离开加拿大前往叙利亚加入反叛武装阵营。(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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