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成习惯 1/3加人曾退货

从11月底的“黑色星期五”到Boxing Day,以至于Boxing Week,是加拿大年底的消费盛事,许多商户赚得满盘响,但之后的退货潮也相当可怕。根据总部在美国加州的国家零售联会(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NRF)统计,加拿大每年平均的退货总额达到260亿,当中有数十亿的退货会在之后一段时间发生。商家为了迎合顾客多会延长退货期,但也会设下更严格的退货条款。

加拿大全国去年的市场总零售额达到2960亿,当中有189亿是网路零售。总零售额度中约有9%,达260元的产品被消费者退还,每三名消费者中就会有一人曾经有过退货,包括直接退费,或要求店家给予可在店内使用的同额额度等其他形式。

虽然未有确切数字,但在经历购买圣诞礼物和节礼日抢减价品的热潮后,未来一段时间预计会有数十亿的货品被退还。

过去数年不论是实体店或是网路商店都推出了更宽松的退货政策以吸引消费者,当中又以放宽退货时间最为常见,但这也给店家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NRF统计仅去年在加国与退货有关的诈骗和或是滥退,令零售商损失达16亿。

例如,衣服穿了一次后拿去退货,这在业界被称为“Wardrobing”,现已延伸为所有货品的欺骗性退款行为,此类行为在2009年起在加拿大增加了五成,且不难预测何时会发生,例如夏季热浪来袭时会有大批民众购买电风扇,气候转凉会有可观的退货潮。

部分零售商为了商誉或继续吸引顾客,并没有缩短退货期限,但就祭出了更严格的退货条款,例如想退衣服除了基本的收据,还要标牌仍系在衣物上才算数。也有零售商会要求退货者提供身分证件,登记并追踪是否为“退货累犯”,如果发现退货频率或方式可疑,店方可有权拒绝。

以往较为宽松的电子产品退货也越趋严格,例如电风扇除非真有故障不然不可退款,或是购买短期(如三天)后不可退款。也有许多电子产品被当作类似内衣裤或泳装的“贴身物品”看待,如耳机,除非故障,不然拆封就不可退款。也有部分零售商采取折衷方法,例如鼓励消费者加入会员,即可享有较长的退货期限。或是不退现金,仅退回同额商品或是礼品卡。

此外,越来越多店家开始使用“电子收据”服务,将收据透过电邮寄给消费者,这样日后消费者退货时即不用担心找不到收据,对店家而言也减少了与顾客发生不快的机会,对于双方都有好处。 (来源:世界新闻网)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