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院子里半裸犯法吗?

BC省乔治王子市的布拉塔(Lynn Blatta)女士日前对加拿大皇家骑警提出一项正式投诉,原因是一名警官上门禁止她在院子里裸露胸部。布拉塔说,自四月份以来,她经常半裸着靠在自家的游泳池里,享受温暖的天气,有时也会在站起来在院子里走来走去。院子周围的栅栏有4到6英尺高。

6月26日上午,一名警官登门拜访并警告说,在做日光浴时裸露胸部可能会让她受到刑事起诉,并提醒她旁边就有一所小学。布拉塔第二天打电话到警局抗议无果,于是干脆提交了正式投诉。

这起纠纷牵出了加拿大法律的一个灰色地带。按照加拿大刑法,不仅在公共场所裸体违法,在私有产业上将裸体暴露于公众目光下也是违法的。但是省级法院却不止一次作出过不同的判决。在重视判例的加拿大司法系统,这是很重要的判决依据。

1996年,安大略省上诉法院推翻下级法院判决,裁定一名在街上裸露胸部的女性无罪,判决书说,受到冒犯的人并没有被强迫继续看她,她的举止不构成不雅行为。2000年,BC省高等法院判决一个在公共游泳池裸露胸部的女性无罪。布拉塔的投诉还没有结果。(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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