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拟修正

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在退休后仍有精力从事新的职业,加拿大法官也不例外。但是法官的特殊地位使他们退休后的工作甚至比前政府官员更容易引起争议,尤其是曾经拥有最终决定权的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加拿大司法委员会最近提出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修改草案,并增添了大量关于退休法官的内容。CBC记者Olivia Stefanovich报道说,退休法官的作用尤其在SNC-兰万灵行贿案中引起注意。在这起引发自由党内阁地震的复杂案件中,先后有四位前加拿大最高法院大法官分别为涉案公司和加拿大联邦检查官办公室提供司法意见。

退休后仍被公众视为司法制度的代表
加拿大司法委员会说,法官即使在退休后,仍然会被公众视为司法制度的代表,因此在对引起高度关注和可能引起政治争议的事件提供司法建议时要格外谨慎。因为当事人可能会利用他们的前法官身份来为自己争取利益。该委员会也提醒法官,在任职期间做退休规划会损害法官的公正形象,造成利益冲突的印象。和未来雇主的沟通和谈判应该在退休后再开始进行。

在2011年退休的前加拿大最高院大法官宾尼(Ian Binnie)曾经向哈珀政府就一项大法官任命提供过司法意见。他在接受CBC采访时回忆说,他以为他们真的是需要法律专家的意见,但实际上,“他们只是想要一封可以到处挥舞的信而已。”而他的前最高院大法官的身份使这封信格外有分量。那项任命被最高法院否决。自那以后,宾尼拒绝了一些类似的工作。他说,曾经是法官,尤其曾经是最高院大法官,这个身份会一直跟着你。你必须小心地避免它被人利用。另外,你也不应该自己利用这个身份来发展退休后的事业,那会有损于司法制度的形象。

退休法官可以做仲裁、调解和调查工作
按照目前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退休后可以受聘做仲裁、调节和调查工作,可以提供司法意见,但是不能在法庭上或其他纠纷仲裁中为人出庭辩护。加拿大司法委员会的一项民调显示,71%的加拿大人认为法官不应该在任职期间讨论未来的工作;75%认为法官在退休后不应该利用过去的身份为自己谋取利益。60%认为前法官不应出庭或为某个案子辩护。该委员会提出的修改草案只是建议性质,它是否具有约束力取决于各省的律师公会。法律界人士可以在明年2月中旬以前对草案提出意见。定稿将在2020年底公布。(文/吴薇,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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