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乘客保护新法7月15日部分生效

从7月15日开始,加拿大的航空乘客们拥有了新的权利。

7月15日,加拿大新的“航空乘客保护条例”(The 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的第一部分生效,航空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中包括要及时更新航班延误或取消的信息,及时告知乘客其拥有的权利,如果因机票超售而使乘客不能上飞机,乘客最多可得到$2,400的赔偿。此外,若飞机因延误在停机坪上停留超过3小时,乘客们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下飞机。

2017年,由于天气恶劣,两架飞机在渥太华机场的停机坪上滞留了长达6个小时,但航空公司拒绝让乘客下飞机,而且当时飞机上空调停了,没有食物或水,引出乘客投诉,之后航空公司Air Transat被罚款。与此同时,丢失行李的追回手续也被更新,赔偿额最高达$2,100。

新的乘客保护法适用于进出加拿大的航班,也包括转机航班。(文/黎黎,来源:RCI)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