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人员构成多样化,好!

司法系统人员构成正越来越多样化。女性、少数族裔,以及原住民的比例明显增加。甚至同性恋人士也在这个系统中有了立足之地。自由党政府上台后在2016年10月对司法任命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包括招募更多元化的候选人,使选拔过程更加透明,以及强制要求公开报告申请者和被任命者的人数。

最明显的是法官的构成多元化。截至2018年12月,新法官中有8名是原住民,20名被确认为明显的少数族裔,13名被确定属于有不同性倾向群体,3名被确认为残疾人。而女性被任命为法官的人数已多于男性。到2019年4月1日为止,联邦政府新任命了492名女性法官。因此,加拿大法官的代表性正越来越宽泛,有越来越多的案件由女法官审理,这被法律界称作是历史性的进步。尽管也有些人担心,这种根据“人口统计学”的比例来任命法官,可能会削弱以前根据能力任命的制度。

加拿大律师协会会长雷·阿德灵顿(Ray Adlington)就表示赞扬,他称这是一种“重大进展”。而且这种联邦司法任命的多样性涵盖了各级法官的任命,包括省级高等法院、上诉法院、联邦法院,联邦上诉法院,甚至包括加拿大税务法庭。他认为司法系统的职员能够更好地代表人口的构成是至关重要的。阿德灵顿说:“如果司法机构明显代表其服务的社会,那么它将使社会更有信心,也表明司法机构能更好地为社会利益服务。同时,它也将促进司法系统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当然从历史上看,情况并非如此,但我们正朝着这个目标迈进”。

加拿大妇女基金会的也称赞这一进展, 该基金会的主席安德里亚·冈瑞(Andrea Gunraj)在赞许的同时也说,实现性别平等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努力:“例如,有多少法官是原住民妇女?少数族裔妇女?或残疾人妇女?一个反映所有社区的司法机构,代表性的多样化是非常重要的”。

新斯科舍省阿卡迪亚大学教授艾琳·克兰德尔是研究司法机构变化的专家。 她说司法机构变化的关键因素,从历史上看, 就是法学院的学生正在从大多数是白人学生而转变为有越来越多的不同种族的学生。她说:“通常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要有15到20年的司法经验才能担任法官,因此这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加拿大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法学院的,所以我们现在才有条件聘用更多的女性法官”。

克兰德尔教授说:“我们现在仍在努力构建多样化的法官人才库。目前的着眼点之一是原住民法官人数仍相对较低。据司法事务专员办公室称,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有46名原住民人士提交司法任命申请。其中21人进入“推荐”或“强烈推荐”的程序,但最后只有六人被任命。克兰德尔说,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开始为原住民或黑人学生开设特殊程序,以鼓励他们更多的人选择法律专业。

如果说,司法官员任命考虑多样化虽然有政治正确之嫌, 但还是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 那司法部长在考虑任命人选时要看其候选人党派倾向, 则受到强烈批评。4月30日,《环球邮报》报道了自由党政府在任命法官过程中曾查阅自由党的支持者数据库的新闻,招致强烈批评。 而司法部长大卫·拉梅蒂(David Lametti)正不得不作出辩解。

拉梅蒂说政府任命法官只基于两个考虑,而且是透明的, 一是候选人的能力,二是能尽量代表不同的社会群体。他星期四在众议院回答反对党的质疑时说:“这些候选人的多样性是毋庸置疑的。其中55%是女性,我们将继续确保我们的任命流程以绩效为基础,继续公平,继续保持开放,并继续吸引最优秀的候选人”。

但也有人质疑盲目追求多样性的做法。麦吉尔大学人类学荣誉教授菲利普·萨尔兹曼(Philip Carl Salzman)就认为,多元化目标也“非常值得怀疑”,因为它与基于能力的招聘背道而驰。他说:“以性别、种族、性取向等为标准,挑选那些应该做出重要决定的人是非常糟糕的”。他认为候选人不应该因“人口统计类别”而被选中,因为这相当于反向歧视。(文/亚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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