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谈车险(71):责任险Liability的考量

12月28日,由于蜗居在家过久,本来是公假的这一天,笔者一大早就开始“上班”,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不过,在这一天,笔者接到一个网友的电话,引发不少思考!

这个网友尚不是笔者的客户,但听过笔者的讲座,颇得她的认可!特意打来电话有两个目的,其一她家在差不多两年前有一起事故,事故的另一方最近又开始索赔(Claim),让她有些担忧,她希望笔者讲一讲其中的可能担忧;其二就是谈到汽车与房屋保险中的责任险Liability。

究竟不是理赔专家,对于索赔事务,笔者无法给出专业的见解。考虑到过往的一些经历,笔者只是与她分享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尽管上次车祸,责任在己方,但她自己的保险公司会打理,处理一切索赔事项,这都属于保险的范畴。假若她收到事故的另一方的各种信息,我建议她尽快提供给自己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及时处理。对于超级大型事故,笔者建议事故人寻找专业律师帮助。

对于她谈到的责任险Liability,笔者觉得很有意思,也许能够客户与朋友们启发。无论是汽车保险,还是房屋保险,她家保险条款都是选择了$200万责任险Liability。众所周知,在安省的汽车保险和房屋保险条款中,最基本与最普遍的责任险Liability。而她今天的担忧,就是认为$200万责任险Liability是否足够赔偿。按保险条款来说,超出$200万就需要她自己来承担了!笔者与之分析之后,她的担忧似乎减少,这可能就是我的唯一帮助。

从她的案例看,笔者也认为她的建议很重要!尽管目前绝大部分人都是选择最基本的(从笔者的客户看,超过70%的人都会选择$100万责任险Liability,而不是$200万责任险Liability)。从此以后我会极力建议大家选择$200万责任险Liability,真正解你后顾之忧。假若要调低保费,将以增加垫底费Deductibles!原因很简单,将责任险Liability从$100万增加到$200万,保费增加有限;而垫底费Deductibles是一个明确的数字,而车祸索赔的额度是未知的。

如此说来,下次你在阅读保险条款时,是不是会认真思考一下责任险Liability的额度呢?笔者借此机会也感谢网友致电,分享自己的忧虑及其考量,希望她的善心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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