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严格限制使用酷刑获得口供及信息

上周联邦政府公共安全部发布了进一步收紧使用酷刑获取之口供或情报的指引文件。公共安全部长拉尔夫·古德尔(Ralph Goodale)说,发布新指令的目的是在保护加拿大人安全的同时,确保政府部门不会成为外国使用酷刑的合作者。古德尔说:“我们是遵循加拿大政府所做出的承诺,保护加拿大人安全,维护加拿大人权和法治, 这个部长级指引恰恰反映了政府在这两方面的坚定立场”。

按照这一新的指引规则,加拿大的政府和执法部门,包括情报局,公共安全部,以及海关等,都禁止使用那些可能是通过酷刑或虐待获得的口供及情报, 也禁止使用可能导致进一步虐待或酷刑折磨的口供等信息。通过酷刑获得的信息不能用作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也不能用于防止财产损失风险。但在为防止生命损失或重大人身伤害时,可以不受这一禁令的限制。这意味着加拿大政府仍没有全面禁止接受滥用私刑所获得的口供和情报。

公共安全部长古德尔对此解释说:“我们保留这一条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保护生命,防止有人受到严重伤害。我们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个指引该如何执行,我们为了准备这个文件广泛征求了意见”。加拿大公共安全部出台这一修订的文件是基于两个大的背景: 一是联邦议会的“国家安全与情报委员会”不久前发布了年度独立审查报告;二是今年加拿大政府被卡德尔控告,在美国关塔纳摩监狱中受到酷刑虐待,没有得到加拿大政府的帮助,最后导致加拿大政府赔偿1,050万加元和解。

卡德尔出生在多伦多,10岁时被父亲带回中东。2002年15岁时,在阿富汗与美军的战斗中受伤被俘,被关进美国在关塔纳摩的军事监狱,在那里受到虐待。加拿大最高法院就他的诉讼裁决说,他在关塔那摩美国军事监狱被关押时,加拿大官员没有采取措施保护他免受虐待。

在此之前,加拿大联邦政府还向三名曾在叙利亚和埃及受到关押和虐待的加拿大人作出道歉和赔偿。他们在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在叙利亚和埃及被关押,出狱后在10几年前开始控告加拿大官员在他们受到酷刑折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要求赔偿一亿加元。加拿大政府为此曾召开了两轮听证会。2008年一份报告得出的结论认为,加拿大政府官员对他们受到酷刑虐待负有间接责任。直到今年3月,加拿大政府作出道歉和赔偿,才结束了这场长达10年的司法诉讼。

这次的新指令是在2011年的信息共享文件基础上修改的。公布之后引起了人权团体的关切。大赦国际加拿大秘书长亚历克斯·内维(Adam Neve)称这次的修订与以前的规则相比是有了一些“进展”,他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也说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他认为,让外国一些政府作出“不会使用酷刑”的承诺没多大用,不足以保障加拿大人的安全。因为那些已经违法的国家的承诺没有任何价值。他还说:“虽然公共安全部的新文件在三种情况下禁止使用逼供信得到的口供或情报,但并没有清楚解释禁止使用这些信息的必要性:就是如果使用和认可这些信息,那就等于鼓励更多的酷刑和虐待”。大赦国际的另一个担忧是,这些从酷刑得来的口供及情报虽然不能被立即使用,但会不会作为档案被保留起来。(文/亚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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