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提前付清房贷可能遭罚款

不少加拿大房奴手里有钱后会选择提前付清房贷、结束自己的房奴身份。但要小心的是,有的银行和金融公司对这些“向往自由”的房奴们准备的是高额罚款。据报道,多伦多一位房奴就是因为提前结束了房贷合同而吃了超过1万罚金。

纳迪姆.卡拉(Nadim Kara)告诉记者说,他与加拿大第一国家金融公司(First National Financial)房贷合同上没有写明如果提前还清房贷会有什么样的罚款,他为了确认提前还清房贷会面临什么样的罚款或惩罚而上网进行了查询、而且给First National Financial房贷部门直接打了电话。根据加拿大法规,银行房贷合同必须包括申请房贷者如果提前结束房贷合同要面临什么样的惩罚的条款、并明确列出罚款额是如何计算。

比如有一条规定是,在房贷合同有效期超过5年的情况下,如果房贷申请者在房贷合同生效5年后想提前结束房贷合同,则最多只能被罚相当于3个月房贷月供的罚款。换句话说,如果纳迪姆知道这一条款,再耐心等待60天的时间,则其最多只能被罚款3千,而不是他被迫缴纳的1万3千。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2012年纳迪姆全家一起从加拿大首都渥太华搬到多伦多,他没有立刻卖掉在渥太华的住房,而是把这套房子出租出去,希望等房地产市场升值后再出售。但等到今年2月份渥太华的房价并没有出现他预期的上涨,而他出租渥太华的房子实际上是在亏钱。纳迪姆想把房子出手卖掉,并开始仔细阅读他与First National Financial签订的房贷协议,并打电话给First National Financial以了解提前解除房贷合同会遇到什么样的惩罚、罚金是多少。他的房子挂牌上市后不长时间就卖掉了,这套住房被卖掉后离房贷生效5年的期限还差两个月;就差这60天的时间他要交付的提前结束房贷合同的罚款就没有能够从1万3千降低到3千。

纳迪姆据理与其房贷公司First National Financial争论,说他从来没有被告知再等2个月他就可以省掉1万罚金;但其房贷公司First National Financial坚持不让步;直到知道加拿大广播公司Go Public节目组要调查报道这一事情后才突然改变立场,同意减掉那一万的争议罚款。虽然纳迪姆最后解决了他多交的冤枉罚款的问题,但他还是想把这让人郁闷的经历通过加拿大广播公司告诉公众,以让尽可能多的加拿大人知道提前还清房贷这件好事可能会变成坏事;一定要读清楚自己的房贷合同、并与房贷公司的工作人员确认清楚提前结束房贷合同会面临什么样的罚款;特别是问清楚再等几个月或者是半年的时间再终止房贷合同,罚款是否会明显减少。

调查显示,提前结束房贷要交付的巨额罚金是加拿大人向银行监察员提出的最主要抱怨。专家们指出,房贷公司关于提前结束房贷合约的惩罚条款即费解又混乱,难怪让众多的加拿大人面对提前结束房贷合同的巨额罚单时非常震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拿大联邦政府介入,通过立法手段来明确银行和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提前结束房贷合同的情况下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并把这些明确写入房贷合同。(文/方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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