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说(258):华人受歧视源远流长

3月初,在美国亚特兰大,一位21岁的白人男子开枪杀害了6名亚裔女性,这是种族歧视、厌女症以及针对底薪收入移民女性的暴力行为,以及对性工作者的不满行为。这是北美针对亚裔种族歧视,以及对亚裔女性迷恋与压迫的另一个实例。那么,为何西方世界老是重复历史呢?原因可能是他们根本没有反思过!

从1881年到1885年,加拿大招募一大批中国工人从事廉价但危险的修筑铁路工作。但是之后,该国希望他们离开,以此还散布“黄祸(Yellow peril)”的种族主义观点。在经历数十年“人头税(Head tax)”政策之后,加拿大在1923年国庆日颁布了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禁止任何华人移民入境。对话人来说,这就是“屈辱日(Humiliation day)”,这一法律导致许多家庭分离24年之久。

在1941年,在加拿大生活的29,033名华人男士中,80%的人一直与妻子和子女分离。即使到1947年《排华法案》终结时,它依然存在局限性,只允许华裔加拿大公民的配偶和子女或者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一直等到1962年,基于国籍的歧视才从加拿大移民法中删除。

由此可见,废除带有限定国际的移民法是在74年前(也就是1947年)就实现了,但是,即使在59年前(也就是1962年),那些没有配偶或父母在加拿大的华人不允许移民加拿大。这可能就是为何在渥太华市尚没有几代生活在加拿大的华裔家庭,原因很简单,在加拿大历史上,华裔被驱赶或打入另册。

到了上世纪60年代后期,加拿大创建了第一个基于积分的移民制度,将教育程度、语言技能以及年龄等列入优先考虑事项。假若在那时你已经46岁,你就一文不值了?!到了1982年,时任总理Pierre Elliott Trudeau(老杜鲁多)颁布了《权利和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可以说这是重新定义加拿大,并开启“多元文化”与“包容”的新国策。

颇为遗憾的是,即使到了21世纪的今天,《权利和自由宪章》依然无法保护我们。每一天我们都听到,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工作场所,日常生活中所受到的歧视与违反《权利和自由宪章》的行为无处不在。加拿大政府并没有为此做出努力改善。

《权利和自由宪章》颁布之后,加拿大华人不得不需要游说政府,长达24年之久,才为这一行动公开道歉。当时任总理Stephen Harper在2006年最终将其作为选举承诺,这在战略上吸引了大量“族裔投票(The ethnic vote)”。不过,对于那些从1885年到1923年缴纳人头税的华人来说,这道歉与补偿是不是来得太晚了呢?

新一代加拿大人在出生时就被告知加拿大的“多样性”。我们了解到种族歧视只是我们的过去,而非现在。但是,我们忘记了重要的历史教训。有报道称,年轻的千禧一代,青少年或Z代人嘲笑在市娱乐中心服务的移民。可见,许多加拿大人忘记了我们的黑暗历史,并在重复着历史错误。

在1910年,加拿大政策依然“白人至上(White Canada forever)”。即使到了110多年后,这种思潮依然在许多人脑海中。对加拿大移民缺乏理解加剧了这种敌意与歧视。比方说,加拿大的移民制度并非纯粹出于利他主义而存在。由于本国出生率低,加拿大依靠移民来实现该国的人口增长,进而满足劳动力与经济发展。

移民经常填补本地白人不愿意干的工作。特别市那些并非公民,不享受福利的季节性老工工资地下,体力劳动强度大,常常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收获“本地农产品”。尽管如此,许多人依然会说他们正在“偷走”我们的工作。华裔加拿大人只是面临种族歧视人口中的一小部分。比方说,2017年伊斯兰恐惧症导致魁北克一座清真寺发生大规模枪击事件,导致六人死亡。

那么,加拿大政府领导人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了吗?这掌握在我们政客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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