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用反腐抹黑中国

中纪委网站发文《一些国家给腐败分子提供庇护抹黑中国》,文章称:在国际上有人总想用反腐败问题来拿捏我们,采取“双重标准”,一方面拿外逃腐败分子做文章,给所谓的“制度污点”找证据,乘机对我搞抹黑攻击;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和人权等为借口,客观上为腐败分子提供庇护所,对他们带去的黑金来者不拒。文章说反腐败是政治,但不能政治化。腐败分子偷走了国家和人民的钱财,是盗窃犯。让人们知道这些人的劣迹,使之成为过街老鼠,无论跑到哪里,都会被人戳脊梁骨、无法安生。

我早就说过,中国在制度反腐全面实行之前,目前的反腐从本质上说同秦朝、汉朝、明朝、清朝的反腐手段差别并不是很大,换汤不换药:严刑峻法、秋后算账,采取一锅端的方法,没收财产、搞你全家!这方法也不是说没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贪官污吏在中国历史上基本上都只有两种结局:要就是被突然认为“不反腐可能会亡党亡国”的朝廷满门抄斩、断子绝孙,要就是被忍无可忍、揭竿而起反抗朝廷的暴民与之后成立的新暴政斩草除根。在这种历史大视野下,明朝为富不仁的富翁要就是被自己的皇帝剥皮了,要就是被清朝主子把妻女变成奴儿玩弄到死,只要稍微有些历史常识的官员,贪污腐败时能不有所顾及?

正如中共过去四代领导人多次强调的,如果任凭腐败延续下去,可能“亡党亡国”。明眼人都应该注意到,中共最高领导人过去三十年唯有在说到贪污腐败时才提到过“亡党亡国”,他们从来没有在说到国力不够强大、钓鱼岛被占、南海冲突、“围堵中国”或者西方叫嚣“和平演变”时担心过“亡党亡国”。意识到这点,就知道为什么这届领导人在我说的“七十年大限”逼近之际,雷厉风行实行反腐。效果是有目共睹的:几乎过不了几天,大家就能在新闻上看到某位副省长被带走,或者某位秘书长又勇敢地跳楼,把自己弄成了肉泥酱。

但正如我多次强调的,一旦压制住腐败的势头,清除了制度反腐的障碍,就必须立即在反腐制度上彻底进行变革。否则,我们现在的反腐虽然严厉,甚至很难起到历史上严厉反腐的那点威慑作用。为什么这样说呢?就是因为现在当局虽然使用了中国历朝历代的反腐方法,却面临着一个非常新的情况:贪官污吏不再坐以待毙,而是以各种方法,或者卷款潜逃,或者蚂蚁搬家,一点一点把赃款赃物运到海外,让老婆孩子或者一个代理自己的亲戚朋友掌管大量不义之财。

这种新情况不但给查办贪腐造成了困难,而且即便被查到,“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革命气焰与家国情怀,也会让中纪委和反贪局干瞪眼。很多跳楼自杀的官员,其实就是用一死保护了自己的上线,同时,也掐断了继续清查他们转移到海外资产的线索。

很难想象秦汉和明清的贪官污吏能够把资产转移到海外,所以,一查一个准,绝大多数贪官污吏到后来也顶多成了暂时替暴政朝廷和暴民的农民领袖们保管财务的“大管家”。可现在不同了,大多敛财的贪官污吏都会在适当的时候把赃款赃物转移到美国和西方的土地上。上个月一位哥们煞有介事地找到我,说他确切地知道了某某副省长的公子在西雅图拥有好几栋豪宅,过两百万人民币的豪车也有好几部,他请我在海外媒体曝光。

我一听差点笑出来,乖乖的,你这也叫曝光?你知道的这些东西,我们生活在海外的华人谁不知道?如果北京这要我做这事,我可以在一周之类,会通过我自己在FBI的哥们,以及澳洲和加拿大总理办公室的朋友,还有我好几百位散布在西方各大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华人读者,给你几万人的副局级以上中国领导人在这三个国家的资产清单。但第一,有吊的用?第二,老子还想多活几天呢。

说这样做没用有两个原因,一是牵扯太大,北京未必真想去做,即便真想去做,也不一定做得了。例如在所查的“大老虎”中,几乎都没有提到他们转移资产到海外的事。其实人家能够当到“大老虎”这个级别,都比我老杨头聪明多少倍了,连我都知道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把自己唯一的“资产”–儿子转移到美国,人家会不知道吗?其次,就是中纪委网站所说的,西方搞“双重标准”,对来自中国的贪官污吏大量使用意识形态和人权标准,让北京查办他们困难重重,更不用说引渡回国了。

有意思的是,从来不搞政治审查与思想控制的美国和西方国家(看看昨日发生的那个枪击案,他怎么会变成美国公民的?),对来自共产中国的贪官污吏确实都会网开一面。这里除了他们的法律以及保护少数被政府迫害的人权意识外,很重要一点就是因为那些人带来大量的黑金,以及“反对专制中国的人,都是我们的朋友”,所以,一个曾经在中国以压制自由为己任的贪官污吏,为逃避贪腐追查来到美国后,比那些真正因为言论自由而不得不来到美国的中国人,更容易得到美国当局的青睐与绿卡。这种事比比皆是,我就不一一举例了。

美国对潜逃到自己国境内贪官污吏的人权关照与法治程序,几乎给北京设置了不可跨越的反腐障碍。且不说北京无法追查那些已经逃到境外的贪官污吏,就是用杀鸡儆猴的严厉反腐威慑国内贪官的做法,也不但失去了效果,甚至加速了他们转移资产。以前,共党分子仅仅凭着对共产主义的幻想就能在面对国民党严刑拷打时视死如归,现在他们一想到能供子孙后代荣华富贵好几代人的财富以及美国的自由生活,还会怕你中纪委?杀了我一人,自由后来者嘛。

说到这里,我要回到中纪委网站上的这篇文章了。在我们指责西方国家使用“双重标准”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反思我们自己,反思我们到底有没有“标准”。我们也不应该一边把自己弄成贪腐分子的温床,一边到国际上去指责人家“双重标准”,接纳贪腐分子。严厉反腐有威慑作用,但如果始终无法全面从制度上切入,在自己的国土上让腐败分子不敢、不能、不想去贪污腐败,仅仅使用几千年来中国一直在用的反腐手段,恐怕不但无法杜绝腐败分子,还很可能会滋生更多腐败分子。实事求是地说,抹黑中国的不是“一些国家”,而是制造了大量贪官污吏的制度土壤,以及这些散布到世界各地的贪官污吏们。(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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