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报告加国房价被高估10%

多伦多道明银行(TD Bank)2月3日公布的研究报告认为,加拿大房价可能被高估约10%,但多伦多、渥太华、满地可和渥太华等城市房价被高估的幅度或许要大得多。道明银行经济师珮奇马拉在报告中写道:“这些(大城市)市场将随着今后一、两年温和的利率上涨感受到压力。”

她注意到,满地可、魁北克市和渥太华市场充斥着未能售出的过剩共管公寓单位,“因此,2013年下半年房价疲软,这一现象将持续到2014年。”她接着说:“多伦多也即将走上此路,因为有大量新公寓单位将在2014、2015年建成。”

过去数年,联邦政府和中央银行曾非常担心房地产盛极而衰,最终泡沫破裂,最近一系列统计数据显示,加拿大房地产有望以软着陆收场,可是对房地产泡沫破裂的担忧依然存在。

道明银行的报告说:“我们的预测仍旧为房地产市场的失衡状况,将在今后数年内透过温和的收入成长和温和的房价调整而逐渐消失。”在谈及多伦多房市时,该报告写道:“在2014年可能看到平均房价平稳的同时,随着住宅供过于求和利率上涨,2015-16年房价预期将下跌约2%。”

根据加拿大房地产协会(CREA)上月公布的统计数据,2013年透过该机构的房地产求售网(MLS)成交的住宅为457,893个住宅单位,比2012年增长8%。在去年12月成交的住宅平均价格为$389,119,年度涨幅是10.4%。如果撇除大多伦多和大温哥华的因素,房价年度涨幅仅为4.6%。

房价是否合理或者被高估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经济学家们主要是依据国民收入和房租来衡量房价合理与否,亦即看国民收入与房价的比率,及房租与房价的比率。一般而言,房价为家庭年度收入的2.5倍左右,是最合理的比率。例如,房价是25万元,而家庭年度收入是10万元,房价与家庭年度收入之比即为2.5。这个比率越小,说明房价越廉宜,反之则说明房价虚高。

再就是房价与房租之比,合理的比率应达到15,计算方式是房价除以年度房租收入,亦即房价是20万,年度房租收入$12,000,房价与房租之比为16.67。这个比率越小,说明房价越合理,反之则说明房屋价值被高估。在美国2005-07年房地产泡沫期,部份泡沫非常严重的地区,房价与房租之比曾超过20。

道明银行报告说:“按照房价与房租比率衡量,加拿大房价被高估60%,可是这项评估方式受到各省政府房租管制的扭曲,很难据此评估房价是否太高,或者是否房租太低。 ”

利用国民收入和房租之比来衡量,加拿大房价则被高估30%,可是这要看如何界定国民收入,要将哪些项目包括在收入内,运用这种方式同样难以准确计算房价是否合理。因此道明银行此次另辟蹊径,采用住宅可承担度评估加拿大房价被高估的程度,具体方式是计算,如果购买一幢平均价格的住宅,一个家庭需要把多大比例的收入用于偿付房贷。

该研究报告说:“虽然利率不太可能回升至历史上的正常水准,但目前的低利率也难以持续下去。我们预期,房贷利率将会温和上升。”(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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