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泳联限制跨性别运动员参赛,好!

世界游泳运动管理机构国际泳联(Fina)在6月19日投票通过新规定,禁止12岁之后变性或经历过任何阶段男性青春期(male puberty)发育的跨性别人士参加女子项目顶级赛事。这一里程碑式的决定意味着,游泳项目率先制定了与其他大部分奥林匹克项目都不一样的跨性别参赛规则——目前,大部分项目还是以设定睾酮上限的方式限制参赛资格。

国际泳联还有意在竞赛中另设“开放”类别,让性别身份与出生时性别不一致的选手参加。该运动管理机构主席胡塞因·穆沙拉姆(Husain Al-Musallam)表示,相关决定是为了“保障我们运动员的竞赛权利”,但同时也要“保障竞赛公平性”。

世界田径联合会(World Athletics)主席塞巴斯蒂安·科男爵(Lord Coe)对国际泳联的决定表示欢迎,并暗示世界田联可能会跟随制定类似的规定。科男爵向BBC表示,对于体育竞技的公平性“没有商量的余地”。

游泳项目是第二个明确禁止跨性别人士参赛的奥运项目管理机构——在此之前,只有世界橄榄球总会(World Rugby)在2020年制定规则禁止跨性别运动员参赛。另据路透社报道,世界足球管理机构国际足联(Fifa,国际足协)也和世界田联一样,将开始复核本项目的跨性别人士参赛资格相关政策。

国际泳联的新规则是什么?国际泳联长34页的新政策文件规定,由男性经过性别重置成为女性的跨性别运动员,可以参加女子项目比赛——但前提是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们在性别重置时“没有经历过谭纳标准第二阶段(Tanner Stage 2)之后的任一阶段男性青春期发育”,同时“未超过12岁”。

这一决定是在世界游泳锦标赛正在布达佩斯进行中的不寻常时间制定的。这意味着,曾表示希望争取一个奥运参赛资格的跨性别美国大学生泳将利娅·托马斯(Lia Thomas)将不会被准许参加奥运女子游泳项目。不过,有关规定对各国家游泳协会或者美国国家大学体育协会(NCAA)的赛事并不适用——托马斯最近在后者的赛事中赢得500米自由泳金牌。

各国游泳项目管理机构,包括英国游泳总会(British Swimming),均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在本协会内执行国际泳联的政策。英国游泳总会向BBC体育部表示,将审核相关规定内容之后再作评论。

国际泳联的执行总监诺维奇(Brent Nowicki)表示,该机构起草的政策是“全面、以科学为基础且包容的,而当中重要的是,国际泳联的做法强调竞赛公平性”。主席穆沙拉姆表示,国际泳联欢迎每一个运动员,“开放类别”的设立将意味着任何人都能有机会参加顶级赛事。“我想要所有运动员都有归属感,能够在这个过程中产生想法,”穆沙拉姆说。

这一项新政策在152个国际泳联成员中得到71%的支持率,被形容是为跨性别运动员“全面融入的第一步”。在制定规则之前,国际泳联听取了医学、法律和体育界顶尖专家组成的跨性别议题专项小组报告。

专家在小组会议中主要发表了这样一些意见:
生理学家及人体机能领域的顶尖专家迈克尔·乔伊纳博士(Dr Michael Joyner):“睾酮在男性青春期是调节人体机能的生理决定因素,并解释了人体机能上的性别差异,被认为到12岁时能够清晰显现……即使睾酮被抑制,其对身体表现的促进作用仍会存在。”
活动人士、研究学者兼律师阿德里安·朱科博士(Dr Adrian Jjuuko):“这一政策强调了,没有运动员会被排挤在国际泳联的赛事之外……(开放类别的方案)不应该成为一个会增加对这些群体既有歧视和边缘化程度的类别。”
专攻运动表现性别与年龄差异的运动生理学家桑德拉·亨特博士(Dr Sandra Hunter):“至14岁或以上,男孩与女孩之间已经有实在的差异。这是由于睾酮的生理调节以及Y染色体的存在……即使在由男变女之后睾酮被抑制或减少的情况下,一些诸如身高、四肢长度、心肺体积等体能优势是结构性的,而且会继续存在。”
前奥运和世界冠军萨默·桑德斯(Summer Sanders):“公平竞技是我们社会当中一个基础和标志——这种做法保障了既有的体育发展进程,而数以千万计女孩和女性每年都在参与。”

过去反对跨性别选手参加女子赛事的英国退役游泳运动员莎朗·戴维斯(Sharron Davies)向BBC体育部表示,她“为国际泳联感到骄傲”,并表示这些讨论本应该更早开始。“体育本身的定义就是排他性的——我们不会叫15岁的男孩与12岁以下的赛跑,我们不会有重量级拳手与雏量级对打,”戴维斯说。她表示有不同类别和级别是公平竞技的前提,假如没有,“唯一输的就只有女性——她们失去公平比赛的权利。”

但是,曾在2月联名写信支持利娅·托马斯的LGBT(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人士)宣传组织“运动员同志”(Athlete Ally)表示,国际泳联的新政策有“歧视性、伤害性,不科学且不符合2021年国际奥委会(IOC)的原则”。该组织的政策与项目总监安妮·利伯曼(Anne Lieberman)表示,新的参赛资格规定只会“严重侵害任何想要参与女子类别比赛的运动员隐私和人权”。

另一些人则表示,另外设立开放类别,将会进一步排斥一个已经被边缘化的群体。澳大利亚游泳选手玛迪·格罗夫斯(Maddie Groves,玛德琳·葛华斯)在推特(Twitter)上遣责说:“每一个支持这项歧视性和非科学决定的人都应该感到羞耻。”

在英国拉夫堡大学(Loughborough University)以跨性别运动员为博士课题、本身也是跨性别运动员的乔安娜·哈珀(Joanna Harper)也担心,开放类别会实际上增加歧视和边缘化,“不太可能”奏效。“他们会为这个开放类别开设奥运奖牌吗?开放类别会有职业游泳选手吗?我不确定,它可能有用,但我怀疑它不会有意义。”

关于是否在女子运动项目中纳入跨性别女性,在体育界内外都是意见两极的话题。很多人认为,跨性别女性不应该参加女子项目,因为他们可能因为曾经是男性而保留身体优势——但是另一些人认为,竞技体育应该更具包容性。世界田联主席塞巴斯蒂安·科男爵表示,假如体育机构无法制定恰当的跨性别运动员规则,女子体育的“完整性”和“未来”将会“非常脆弱”。

英国首相约翰逊(Boris Johnson)在4月曾表示,他不认为跨性别女性应该参加女子项目赛事。英国文化大臣纳丁·多里斯(Nadine Dorries)周日向媒体表示,她会“鼓励”其他体育项目跟随国际泳联制定相关规则,并指“公平性原则永远应该高于包容性”。

关于跨性别女性运动员是否应该在女子项目中竞技,其辩论的核心涉及包容性、体育公平性和安全性等多种因素的复杂平衡——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跨性别运动员参与女子项目,是否能保证不会获得不公平的优势或者给运动员带来伤病的威胁。跨性别女性在参加特定项目比赛的时候,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她们需要将自己身体的睾酮水平降低到一定程度以下,并这样待续一段时间,然后才能参加比赛。

不过,正如国际泳联的决定所强调的,运动员因为经历过男性青春期发育而获得的身体优势,可能并不会因为降低睾酮而消除。上周,自行车运动管理机构国际自行车联盟(UCI)将男转女的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比赛的睾酮浓度上限由5nmol/L下调至2.5nmol/L,并将参赛前的等候期延长一倍至两年。

游泳项目的相关议题则因为利娅·托马斯而备受关注。今年3月,利娅·托马斯在大学比赛中夺得500米自由泳金牌,成为第一个赢得美国大学体育协会(NCAA)赛事冠军的已知跨性别游泳选手——在此之前,托马斯曾代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男子游泳队参加过三个赛季的比赛,之后在2019年春天开始接受荷尔蒙置换疗法。之后,她代表自己的大学女子队打破多项女子项目纪录。

超过300名大学队、国家队或奥运队游泳选手联署支持托马斯及所有的跨性别运动员,但是托马斯的一些队友和家长则匿名写信表示,支持托马斯选择性别取向的权利,但同时表示她作为女性参赛并不公平。美国游泳协会(USA Swimming)在2月修订条例,允许跨性别运动员参加精英级别比赛,同时以相应规定限制不公平优势,包括比赛前须经过36个月的睾酮测试等。去年的东京奥运,新西兰举重选手劳瑞尔·哈伯德(Laurel Hubbard)成为第一个以不同于出生时性别参加奥运会的公开跨性别运动员。(转载自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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