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庭重判现役警察凶杀案

英国法庭审讯判决今年3月发生的一起现役警察凶杀案,曝光凶手令人发指的残暴罪行同时,也引发社会各界对警队的信任危机。9月30日,英国刑事法庭判处罪犯怀恩·科曾斯(Wayne Couzens)最重的刑罚——终身监禁(WLO,whole-life order)。英国没有死刑,WLO这一刑罚意谓着罪犯将永远不得减刑或假释,将坐牢至死。

33岁的被害人莎拉·艾弗拉德(Sarah Everard)长在英国约克郡,毕业于英国著名的杜伦大学,生前在伦敦一家电子媒体公司担任营销工作,住在伦敦南部的布里克斯顿(Brixton)。宣判之后,被害人莎拉·艾弗拉德的家人表示,罪犯被判无期徒刑虽然能告慰全家在莎拉遇害后所受的折磨,但是无论如何重罚凶犯也不能让莎拉重新回来。在亲友们的记忆中,莎拉“聪慧美丽、善良又善解人意、坚强、有原则,很有幽默感,是我们所有人的榜样”。

法庭判决后,伦敦大都会警察局局长克雷西达·迪克(Dame Cressida Dick)表示,她认识到科曾斯破坏了公众对警队“宝贵的信任”,也给伦敦警察局带来了耻辱。她说,科曾斯是一个“懦夫”,他的罪行“彻底背叛了警察工作应尽的职责”。她说:“对此我深表歉意”,并保证将汲取这一案件中的教训。

震动英国的凶杀案
案发时怀恩·科曾斯是伦敦警队的一名警察。他在2018年9月加入伦敦警队,2020年2月调入负责议会和外交保护工作的警察分队,主要工作是在伦敦各外国领馆周边巡逻。2021年3月3日晚,科曾斯在伦敦南部一条繁忙路边,用警察名义拦截了探访朋友后正在徒步回家的莎拉·艾弗拉德。他以她违反了疫情隔离规定为由用手铐将她铐上了租来的汽车,随后将她绑架到伦敦东南的肯特郡,强奸之后用他的警用皮带勒死了莎拉,再焚烧尸体并将残骸遗弃在他几年前买下的一个树林里。

科曾斯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他对罪行已经认罪并有悔意,请求法官从轻判处,但法官表示,科曾斯“尽管认罪,但我并没有看到你有任何真正的忏悔,你所表现的不过是自怨自艾,企图减轻甚至躲避你所做所为应该承担的后果。”法官表示,此案罪行“极为严重”,必须判处“终身监禁令”。“本案中发生的滥用警察身份绑架、强奸和谋杀一名孤身受害者的行为,其严重恶劣程度等同于为推进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而进行的谋杀。所有这些罪行都是从不同的层面对我们民主生活方式发动攻击。”

英国终身监禁令来历
50多年前,英国议会废除了死刑,但向英国公众承诺,犯下最严重罪行的最恶劣的罪犯将被关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从那时起,为了法官能判处“终身监禁令”(WLO)演化出一系列复杂的规则。法律规定,通常只有在罪犯不止一次杀人、杀害警察或狱警、绑架和残忍杀害儿童,或者出于意识形态动机杀人等情况下,才应考虑判处“终身监禁令”。

虽然议员在制定法律时没有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罪行,但他们说,在其他不可想象的情况下,如果罪行的严重程度特别高,法官可以判处“终身监禁令”。法官在判决时总结说,滥用警察的身份来欺骗、绑架、强奸和谋杀莎拉·埃弗拉德的行为与恐怖主义一样恶劣。罪行不仅是令人发指地折磨受害人,而且还破坏了公众对警察的信任,这一构建安全社会的重要基石。这就是为什么法律允许法官可以判决科曾斯永远不准被释放出狱。

风暴刮向警队
科曾斯以现役警察的身份犯下如此残忍罪行,令舆论和社会提出一系列非常尖锐的问题拷问警队:
为什么科曾斯能混入警察队伍?
为什么警队本该极为严格的用人查核制度未能及早发现问题?
为什么科曾斯多次被公众举报有露体癖嫌疑警队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据报道,科曾斯早在2015年就曾与一宗不雅露体案有关联,但肯特警方没有展开调查;另外在2021年2月,他又被指称有两宗露体嫌疑,然而伦敦警方也没有采取行动。英国执法事务部部长基特·莫尔豪斯(Kit Malthouse)10月1日向英国广播公司BBC表示,英国上上下下的警队成员都认识到这一事件带来的严重破坏后果。“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重建对警察队伍的信任,特别是要在伦敦做好这一工作。”

伦敦大都会警察局局长克雷西达·迪克面对来自各方要求她辞职的呼声。为了平息民众当中的恐慌情绪,伦敦警察局表示将加大警察的巡逻行动,对不雅露体指称“严肃对待”,并向伦敦繁忙地区多派了650名警察巡逻。然而,一场警队内部的“整风运动”似乎才刚刚开始,有呼声要求调查警察队伍中是否有“官官相护”的作风和做法;另外,调查科曾斯是否与过往其他凶案有关的行动也已经开始。(转载自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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