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巨头遭遇罕见公益诉讼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8月6日发布公告称,发现腾讯旗下的社交媒体软件微信的“青少年模式”,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发出日30天内反馈有关情况。这个公告并不意味着上述检察院已对腾讯正式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检察院可以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前提是没有其他机构和组织提起诉讼。因此,可以理解为,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发布公告,督促社会上其他机构和组织对腾讯提起民事诉讼,并设置了30天实现。那么30天过后,如果没有其他主体提起诉讼,检察院才能依法正式对腾讯提起公益诉讼。腾讯对此回应称,将认真自检自查微信“青少年模式”功能,虚心接受用户建议以及诚恳应对民事公益诉讼。

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本身不稀奇,全世界范围都有。”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雨介绍,有些事件涉及公共利益,牵扯面很大,有时候不好说某一个人或某个组织受到多少损失,这时法律允许一些机构或组织代表广大受害者或者消费者提起诉讼,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非政府组织(NGO)。王江雨举例,一般而言两类案件比较多,比如环境污染,如果海上石油泄漏,沿海居民利益受损,很难说某一个人出来进行诉讼,于是公益诉讼可以发挥作用;比如大规模侵害消费者权益,像三鹿奶粉的食品安全事件,大量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比较适用公益诉讼。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通报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可见,也主要涉及上述两类案件。比如,云南省安宁市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等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在中国,公益诉讼起步较晚,而允许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更晚。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才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不过在此之后,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迅速提速。2015年就推出试点改革方案,重点针对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020年“两会”时,这一范围已扩大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这一制度建立的背后逻辑是,中国在一些领域社会组织“小、少、弱”,在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往往没有合适的起诉主体,或者相关主体不起诉,从而放纵侵害行为的发生。“就腾讯这个事情具体而言,检察院主动去征集民事公益诉讼,这个事情比较少见。”王江雨表示,因为一般来说,国家机关主动去做什么事情,一般是会引起很大的反响,比如化工厂泄漏,一般会在有关当事人和受害者的压力下,采取行动。因此感觉比较突兀。

王江雨分析,检查机关这次准备起诉腾讯,背后有三种可能原因:
既然法律对检查机关公益诉讼有规定,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那么检察院就选择去践行一下;
配合这段时间以来对互联网大企业的监管浪潮,从社会权益的角度出发,发挥作用;
有相关消费者向检查机关反映,受到消费者的压力而提起诉讼。

中国媒体《第一财经日报》发表社论认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这个公益诉讼也是在告诫一些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要加强自律,不要试图触摸‘高压线’,更大‘伏特’的高压是国家权力的监督,检察机关正是履行这一职能的重要部门。”此外,上述社论还认为,“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更大程度上是树了一面旗,是告诉社会公众,一些企业、机构或者个人存在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是需要进行法律追究的,也是有作为法律监督机构的检察机关‘撑腰’的。”

在检察院拟对腾讯提起公益诉讼后,在中文社交媒体上,有不少声音认为,对于未成年保护的监管已经层出不穷。比如,2019年底,中国出台《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对各年龄段未成年人每月游戏充值金额进行限制,要求企业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再比如,中共中央中宣部去年底上线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对网络游戏未成年用户加以区分,防止沉迷网络游戏,并要求所有游戏企业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接入。

甚至,上周中国官媒点名批评,让腾讯当天立即“自我监管”——宣布从《王者荣耀》试点,逐步面向全线游戏推出”双减”、”双打”等七条新举措,即执行比政策要求更严厉的未成年用户在线时长限制,以及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禁止在游戏内消费等措施。此外,中国监管部门也经常对企业进行约谈,传达比较即时的监管要求。这种情况下,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再对腾讯监管是否还有必要?

对此,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雨解释,在中国涉及到公共政策问题,比如涉及政治问题、言论管制,不能指望消费者起诉,需要直接监管。而其他领域,其实从法律治理的原理来讲,情况恰恰相反,约谈是自上而下监管的,官员的角度不一定符合实际需求。公益诉讼更具合理性,是自下而上的,通过反应利益受损的情况,要求企业进行改善。(转载自BBC中文网)

Leave a Reply to Anonymous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