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新规定,过分?

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NASDAQ)表示,对于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将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性别及多元化目标。这意味着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所有公司,将必须至少有两名多元化董事,两人中应包括一名女性,以及一名代表程度不足的少数族裔或者LGBTQ+(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及其他性少数人士)人士。如果未能按规定设置董事,相关公司必须解释原因。

纳斯达克是美国第二大证券交易所,包括苹果和特斯拉等科技巨头都在这里上市交易。新规出台之际,舆论对于美国企业中多元化欠缺有诸多批评。纳斯达克去年的一项研究显示,超过75%在该所上市的公司,没有满足上述多元化目标。负责监管金融市场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8月6日批准纳斯达克的计划,意味着该计划具有约束力。上市公司还被要求上报其董事会的多元化统计数据。

美国证交会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表示:“这些规定将使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对董事会多元化的做法。”他补充道,这些规定反映了投资者要求提高上市公司领导层透明度的呼声,不同领域的声音都支持披露董事会多元化的情况。纳斯达克总部设在纽约,其指数追踪3300只股票,按股票交易的市值计算在美国排名第二,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此举获得民主党人和包括高盛在内的一些公司的赞誉。这项倡议在去年12月首次公布,其后受到共和党人批评。联邦参议员图米(Pat Toomey)认为这项规定将创造一个“一刀切的配额”。

纳斯达克一位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很高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批准了纳斯达克的提案,此举将加强董事会多元化的披露,并鼓励通过市场主导的解决方案创建更为多元化的董事会。”上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计划,即公司必须发布年度“合规或解释”声明,披露他们是否达到了某些多元化目标。监管机构希望董事会至少由40%的女性组成——包括那些自认为是女性的人——并且至少有一名女性在董事会中担任高级职务。该机构还希望至少有一名成员来自非白人的少数民族背景。(转载自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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