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性工作者发现纳税的好处

加拿大联邦政府在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下为帮助加拿大人对付失业或收入大幅度减少的问题推出了紧急救助金项目,但领钱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在过去一年中有至少$5千的报税收入。这个条件对于许多加拿大性工作者来说是难以逾越的障碍。虽然加拿大刑法规定买春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但卖淫并不触犯刑法。不过,加拿大性工作者们很少报税,因为她们做的是收取现金的生意、而且干的还是许多人不愿启齿的行业。

萨斯喀彻温省一位化名Melody Merlot、有四个孩子的性工作者说,她的客人既有加拿大人也有国际旅行者。在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今年2月份蔓延到加拿大后,她接待了一位来自伊朗的外国旅行者,她突然感到对可能感染COVID-19病毒肺炎的恐惧,她害怕不但自己会感染、而且会把来自客人的新冠病毒传染给家人,所以她当天决定停止接客。停止接客也就没有了收入。但幸运的是她自2014年以来一直在为自己接客的性工作收入报税,在疫情下她停止工作没有了收入,这使得她符合领取加拿大联邦政府推出的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紧急救助金CERB的条件,这每个月两千加元的现金补助为她家庭应付疫情下的经济困难帮了大忙。

多伦多市税务律师David Rotfleisch指出,许多人误以为收取现金的性工作者不应该报税,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有收入不报税才是违法的。设在多伦多的加拿大性工作者维权组织的Valerie Scott指出,加拿大现行的刑法让性工作者的法律地位不清不楚,大部分性工作者们怕给自己惹麻烦而不敢报税。加拿大联邦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性工作者的权益。(文/方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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