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下的刑事案件咋处理?

为了对付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的泛滥,加拿大司法系统也不得不采取了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这意味着只能使用面积大的法庭,结果是大量刑事案件由于缺乏大型法庭房间而积压。仅安省法庭就有约三万个积压案件等待审理。

而根据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6年对乔丹案做出的裁决,从提出司法起诉到案件法庭审理结束的时间对省级法院来说不得超过18个月、对于高级法院来说最多不得超过30个月;虽然最高法院的裁决准许特殊情况下的例外,但目前没有联邦法规具体规定什么样的例外情况可以不受上述18个月和30个月的时间限制。

加拿大自由党政府司法部长David Lamet表示,司法部正在密切关注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和法庭刑事案件积压的情况,在必要时会推出相应的法规以避免出现大量刑事案件由于超过最高法院规定的时限而失效的情况。在最高法院赢得乔丹案法庭官司的辩护律师Eric Gottardi认为,加拿大司法部没有必要推出新的联邦法规来定义什么是例外情况,因为没有人会质疑目前的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是例外情况;但如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旷日持久成为新常态,则加拿大司法系统就必须投入足够的资源确保刑事案件能够在最高法院规定的时限内得到审理,否则就只能让超越时限的刑事案件作废。

但加拿大司法领域的非盈利组织加拿大陪审团协会Canadian Juries Commission的创始人Mark Farrant认为,在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下不但法庭案件积压严重,而且围绕什么案件属于不受最高法院时限限制的问题存在太多不同的解释,迫切需要联邦政府加以澄清。Mark Farrant指出,刑事案件的积压不但会影响加拿大司法系统对刑事案件的审理、还会严重影响民事案件的审理,因为不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在使用同样的法庭资源。(文/方华,来源:RCI)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