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杀人犯自讨苦吃?

8月28日安大略省上诉法院做出一项不寻常的判决,对一名试图放火谋杀前女友和她的两个孩子的上诉案,做出了加重刑期的判决,而且几乎是加重了一倍。

此次上诉案的当事人是一名温莎市的男子,名叫肯尼斯·科门迪(Kenneth Kormendy)。法院的文件显示,他在和一位有两个孩子的女士约会几周后,搬进了女朋友家。由于他控制欲太强, 女友难以忍受,就让他搬了出去,并结束了和他的亲密关系。而肯尼斯出于报复心理,在女朋友和孩子在家时,给其住房放火,企图烧死他们。幸亏火灾被很快扑灭,他的阴谋没能得逞。

此案发生在2015年10月。起诉检察官建议判处科门迪终身监禁,10年不得假释。温莎市法院在在2016年11月对此案作出裁决,判处肯尼斯•科门迪11年监禁。此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争论,尤其是妇女保护组织,认为判刑太轻。但科门迪则认为他的犯罪行为并未带来严重伤害,因此提出上诉,希望能够减刑。结果,上诉法院却判处加刑,科门迪要在监狱中服刑20年。

上诉法院认为,初审法院的法官犯了几个影响判决的错误,例如没有正确考虑罪行的严重性和科门迪的道德责任。此外,初审法官认为罪犯能够改邪归正, 但忽视了将威慑和谴责作为主要的量刑目标,只是简单地参考了其它类似案件的量刑。温莎市一个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组织表示,上诉法院的加重裁决“发出了更明确的信息”。(文/亚明 ,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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