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妈妈的艰难疗伤路

今年四月,香港政府宣布成立首个公立墓园“永爱园”,专门安葬未满24周(约5.3个月)的离世胎儿(流产胎)。当局称此举为顺意民意,尊重生命之举,有关服务不收费,总共300个单位,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请。

“永爱园”成立的背后有一群女性,她们都有小产经历,透过网络聚集在一起。她们在社交网络建立群组,除了分享伤痛及心理疗愈经验之外,亦开始研究相关法令,要求政府重视对小产妇女就医前后的支援。两年多来,她们与香港议员和非政府组织(NGO)接触并游说政府,要求让女性在小产后尊严地安葬胎儿并提供心理咨询。

“永爱园”收容怀孕24周以下的流产胎儿,其中包含人工流产或非人工流产的流产胎。“永爱园”并非让家属永久安放他们的流产胎儿,在经过一段时间,即当胎儿遗体“回归大地土壤后”,会让新的流产胎儿家属申请使用。为求能达到生物分解,“永爱园”安放流产胎的容器必须以纸或卡纸制造。 除了医院可提供外,申请人也可自行准备,但不能在容器中置放任何无法生物分解的物品,譬如金属或塑料项链等。申请家属也可以申请安装纪念牌匾于园内,不另收费。华人文化过去常把小产或堕胎视为禁忌,更不愿谈论与此有关的胎儿遗体处理问题,但现在香港已开始从政策层面关注此事。

“她是我的女儿,不是公仔(玩偶)!”她崩溃地冲向病房外的家人,哭倒在先生与妈妈的肩上。谈到此事仍会流泪的是香港市民梁太(Grace)。2018年1月,梁太历经了流产,当天在病房刚失去女儿时,忙碌的护士不小心称流产胎儿为“公仔”,让刚刚引产、身心俱疲的她当场崩溃。

梁太告诉BBC中文,去年1月,怀胎四个多月的女儿“苗苗”经历一个月的检查等待,确认染色体异常,有“透纳氏症”(Turner Syndrome),小孩将来智力虽不受影响,但是生长以及生殖激素会缺乏,发育较缓慢,需长期打激素,身高会低于正常孩子,还有可能出现颈子粗大或内脏问题。梁太与先生虽万般矛盾,但仍想生下苗苗。可是在入院引产前,苗苗却在胎中出现状况,胎水流出,孩子选择做“小天使”(梁太对离世女儿的称呼)。

梁太哽咽着说,“女儿很贴心,自己选择提早离开,不让妈妈与爸爸日后太辛苦。”因此,她更希望好好地帮女儿处理后事跟女儿告别,但没想到日后为女儿寻找栖息之地,却面临一连串的挑战。当天,开口唤女儿为“公仔”的护士特意来道歉,资深护士也来解释说,称流产胎“公仔”是她们护士内部说的“行话”。梁太表示,虽然理解护士的忙碌和辛劳,但她“当时无法在刚引产后接受对女儿生命的不敬”,尤其是女儿才刚离开自己不到几个小时。女儿离世后,梁太试图向医院申请领回胎儿遗体,为女儿找栖身地点的那段日子倍受煎熬。

根据香港法律,未满24周的胎儿,家属无法在医院领取“婴儿非活产证明书”。若无人申请领回,将根据《废物处置条例》被视为医疗废物,与其他人体和动物组织一并处置。现在,家属可以向医院申请其它相关文件,并向“永爱园”提出安葬申请。

在香港政府成立“永爱园”之前,柴湾天主教坟场、荃湾华人永远坟场等私人坟场也提供相关服务给家人。但是,香港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向政府提案的文件指出,彼时“没有宗教背景团体协助的父母,唯一选择是可提供‘生物火化服务’的付费公司,但生物火化包括‘宠物火化’,其做法对家人及婴孩有欠尊重。”

对梁太来说,在女儿确诊基因病后,已经透过社交媒体上的“天使爸妈加油站”接触到小产父母社群,所以她知道自己有权向医院请求自行处理女儿安葬事宜。但她说:“当时制度不明确,申请手续也不明确。”许多过来人告诉她,不是每个医院都乐意接受家人自行处理胎儿遗体的,因为“医院单位都害怕麻烦或产生纠纷,希望事情越快解决越好。”“但她是我的女儿,我感受过她的心跳和胎动,我自责没有办法把她带来世上,好好照顾她,连帮她找个地方安息都没办法,我怎不心痛?”

提及此事,仍是落泪。她还说,有朋友告诉她,在准备手术时与其他准备生产的孕妇安排在同一间病房,后者是在欢喜地迎接新生命,但在同病房的自己则是处在哀伤中,医院没有顾及她们的感受。与她一起在旁流泪的是庄太(Teresa),她也有类似遭遇。前年,庄太在怀孕中后期被诊断患有一种十分危险的妊娠并发症。已经满26周的胎儿Ethan后来停止了心跳,庄太被告知要在医院立即进行引产手术。

庄太说,在医院她已经气若游丝,“用药引产完,才过了15 分钟就被逼马上作出三个重要决定:见不见引产胎儿、解剖和后事安排”。虽然她明白医护人员的难处和工作压力,但是这段遭遇也在日后留下创伤。庄太决定让医院处理引产后的胎儿遗体,当时她以为创伤可以因此较快过去,但没想到之后是一段漫长的疗伤过程,在伤心之下,整个生活陷入停摆。直到她在脸书上开启了纪念儿子的专页–“Ethan与我”,并制作纪念影片,与许多相似经历的妈妈或家庭一起分享经验并疗伤,才慢慢地恢复生活步调。

庄太表示,她后来又在社交媒体上建立了两个群组–“小产妈妈一起走”与“Stillbirth妈妈一起走”,让相似经验的妈妈们交流,一起疗伤。她当时没想到,香港和台湾等地有相似经历的妈妈如此之多,群组开启不到一天,就有数十人加入。目前两个群组已有逾千名会员。在这些群组里,梁太认识到庄太以及许多朋友,在生命中的难关时相互扶持。

两位妈妈告诉BBC中文,由于共同的经历,从两年前开始,她们这群妈妈上网搜集查证相关资料,并开始与英国来港推广心理健康的非政府组织 “Mind HK”接触,发现香港医疗体系以及法律,对于小产孕妇的应对措施仍十分缺乏。威尔斯亲王医院妇产科医生张德康在接受港媒访问表示,根据香港法令,医生只能为满24周以上的流产胎签署“婴儿非活产证明书”。而申请火葬则需要该证明,因此问题仍指向香港的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是港英政府于1970年代设下的,但是与非政府机构接触后我们发现,英国早已修改法令,以符合人性及时代变迁。“

庄太表示,也许是医院的权威或华人文化避讳谈流产,所以没有人去修订法律;虽然政府现在容许三个天使花园投入相关服务,却没有明确指引和资料给公立和私营的医护人员。庄太与梁太连同一些香港父母们,在这两年开始与香港议员联络,游说政府,终于让“永爱园”在今年落成。香港议员谭文豪及张超雄便与这些妈妈合作。政府当时回应谭文豪说,“在符合有关法例及公共卫生等条件的可行情况下,医管局会让父母领回流产胎儿处理,而不会视之为医疗废物”。因此,如果家人提出要求,仍可以决定领回未满24周的胎儿在“永爱园”或其它地点下葬。

历经小孩在胎中27周而无预警停止心跳的台湾妈妈孟薇告诉记者,台湾医院通常会告知哪里有与医院相熟葬仪社,后者的人员也常在医院附近,收几千块台币处理胎儿后事。但父母不知道最后这些胎儿最后到那里去了。“台湾的文化好像觉得这是件很不吉利或阴暗的事情,但我当时联络天主教教会,把女儿好好地安葬在墓园,再慢慢疗伤”。为了纪念女儿,孟薇将女儿的名字“爱曦”刺在了背部。

目前香港法令规定,怀孕满28周的妇女流产后才有10星期的产假。台湾法律则规定,怀孕三个月(约12周)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四星期;怀孕两个月或以下流产者,则给予产假五至七天。梁太哽咽着说,其实心理最难受的原因还有小产不被算作产假,而只能当作病假。当时,她的身体仍很虚弱,却要拖着病体去找一位教会主教作推荐人,让女儿安葬在墓园,再到医院填一堆表格。上班时,因为心情尚未平复,常常是在电脑上打字到一半已泪流满面,时常需到厕所哭一顿再回到办公桌前。

梁太说,有些妈妈的经验是,医院直接给一个盆给妈妈引产,也没有助产士,叫妈妈生出来后才叫护士收拾,看到已过身的胎儿被置放于盆上,许多妈妈心痛万分。这些妈妈们也表示,出院后,不只是妈妈陷入心灵创伤的状态,她们的丈夫与家人也同时处在伤痛中。

香港NeoMind临床心理治疗师崔仲君(Nastassia Tsuei)告诉BBC中文,在华人的婚姻咨询或个别心理咨询中,许多女性因为社会文化的原因,有早期的堕胎或者小产经历,心理伤痛或罪恶感没有处理,无法向先生启齿或寻求心理咨询,而造成心理健康问题,譬如抑郁或使伴侣间的亲密关系受到影响。崔仲君观察到,对小产妈妈来说,从满怀期待到失望落空,失落感很严重。而且,华人文化也常要求小产妈妈”往前看“。她说,许多中年妇女在提到十多年前失去胎中婴儿时的经历仍会泪流满面。

从事生殖心理健康辅导及研究的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副教授陈凯欣博士(Dr. Celia Chan)表示,早前她在香港推出了”流产哀伤情绪支援“专业培训课程,为上百位医护及辅导人员提供相关培训,目的是增加前线人员对流产哀伤情绪支援的知识和技巧。陈凯欣说,这几年来医护人员也增加了相关知识和技巧,但她认为医疗行政及支援人员还需要对经历流产的夫妇有多些认识,例如如何在准妈妈面前称呼已离世的婴儿、如何协助夫妇处理婴孩的遗体等。她说,曾经有些经历流产的夫妇,当年因为太过突然及伤心,没有为离世的婴孩拍照或留下手印或脚印做纪念,但有些医护人员仍贴心地先帮忙建立档案,之后确实有些夫妇再回医院询问及寻回婴孩的资料。陈凯欣观察到,政府和社会对流产妇女的哀伤辅导着力不深,但近年来情况有所转变,有流产经历的一些妇女成立互助小组,彼此扶持,并向政府提出建议,而政府亦意识到有需要投放更多资源支持有此经历的妇女及家庭。

两位妈妈说,“对我们来说‘永爱园’是一小步,我们十分感恩。但政府以及医疗单位其实还有好多可以做的,譬如政府应该投入心理咨询资源,或者在相关专业知识上训练医护人员及医院。”(转载自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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