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子因嫉妒做错事被判刑

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法院的法官判处一名23岁的女子90天徒刑, 原因是她把前男友新女伴X女士的裸照发到了社交媒体上。做出此项判决的是法官韦恩·戈尔曼(Wayne Gorman)。他在判决书中写道,被指控的女子菲利西亚·博登(Felicia Borden)的犯罪性质是严重的,因此他没有选择轻判,唯一可以从轻发落的方法是让她只在周末服刑。但要有两年行为限制,包括不得联系X女士。

被判刑的女子来自Corner Brook地区,她的前男友与她分手后,又交到了新的女朋友X女士。这使她妒火中烧,想出了羞辱她的办法,设法拍到了该女子的裸体和从事性活动的照片,并发送到了网上。当时是2017年12月。而这些不雅照片还恰巧被X女士十几岁的女儿看到。博登的律师在辩护时曾要求法官给予其附加一定条件的免除刑事罪,而检控方则要求判处其3至5个月的监禁。法官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错误,她是要故意羞辱X女士,而且使用了非常不道德的方式。如果判她无罪,则有违公共利益。

该女子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懊悔地说,现在她知道了公布别人的亲热照片也是犯罪行为,而做出这样的事是她此生所犯的最大错误。(文/亚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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