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那点事(1):在冬天不能驱逐租客吗?

移民加拿大,房子永远是我们华人的起点也是咱华人社区最最热门的老生话题。随着海外买家税的陆续出台,出台,出台……热炒大房子的温度骤然冷却,更加在近两年火爆的租房市场上淋了一泼油,精明的我们又将锐利的投资眼光投在了投资回报长期的加拿大热门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

作为房东的老乡们,年关将至,是否遇到了手头紧的租客大神们:赖账,赖房租,甚至于远走他乡,Not Say “Goodbye” 鸿雁不传书了呢?

位于安大略省的多伦多房东圈里经常传说着:“政府规定在冬天不能驱逐租客”!乡亲父老们, 加拿大的法律是否有这种说法?

安大略省的相关房屋租赁基本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1. 如果租客不交房租,房东可以在租金到期的第二天给租客一个N4通知,并且送达租客;
2. 如果租客在通知内规定的termination时期内交租或者搬走,N4将失效;
3. 如果租客在规定时间内仍然没有任何举措,那么房东可以在通知期的后一天向LTB申请驱逐租客或者要回拖欠的房租。

坊间人们日常的法律理解误区是: 政府法律保护租客,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赶租客走。这是谣传!

法律周期是2个月左右,包括1) N4表: 14 天;2) 申请L1听证会时间28天;3) 仲裁官签发驱逐令 11天;4) 请法警强制执行 7天。

如果乡亲们您遇到烦心的租客,焱律师事务所建议您采取法律措施,尽快启动求偿法律程序,才能避免扩大经济损失,特别是在填写表格的时候,如果你有一点点的瑕疵小错误,都将会导致您所发出的无效,因此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及时采取行动,才能保证自己最大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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