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惜动用 “但书核武”,福特为何专打多伦多?

9月13日,多伦多市府行政秘书(Clerk)表示,由于省府执意要推行变更市议会议席的行动,目前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举行一场公平和让众人可以参与的市政选举“已经近乎不可能”。提前投票的日子很快就到,选票还不知道怎么做,选民是否有足够时间了解自己选区的候选人?作为主管负责安排多伦多市政选举的官员,这个不具政治性的职位要求她确保市政选举的完整和公正,然而她对是否能够保障地方选举的完整性有“巨大关注”。“一小时一小时的流逝,一天一天的过去,创造更大的不确定性,并令我对是否能妥当进行此次选举产生巨大的担忧。”逼得行政秘书需要自己找独立的律师。

如果这发生在一个第三世界国家,西方的选举观察人士也许会指责有人作弊,干扰选举的公正。候选人不知道是否应该继续选举还是停止,不知道自己投入的事业安排和经费是否会付之东流,选民不知道自己应该在哪一个区投票、选区里边有哪些合适的候选人,多伦多市府选举已经造成很大的混乱。也许这正是省长福特所希望看到的效果。

1. 为何选举中途变规则?
此次市选议席的争议,根本的问题不在于47个席位和25个席位哪一个方案更好。而在于这个变更议席的计划所提出的时机问题。正如安省高等法院做出的裁决所述:“在一个城市选举的中途,推出省级立法,激进地变更该城市选区的数目和大小,这在加拿大历史上绝无先例…..在游戏的中途改变规则,这是严重的不公平。……省府明确超越了界线。”

福特在省选期间,一直都没有把“缩减多伦多议席”的事情作为竞选诉求和施政主张。上台之后,没有经过任何事先的公告,更没有经过任何咨询,但是却要在市政选举报名的最后截止当日,突然宣布这一项重大变动,不是针对下一届选举,而是针对目前已经开始的本届市政选举。这种突然袭击的行为,不得不令人质疑他到底是什么动机。

2. 为何专门打压多伦多?
福特宣布要将多伦多市议会的席位从47席削减到25席,声称多伦多有25个国会议员,25个省议员,也应该只有25个市议员,而不是两倍。按照多伦多市议会47个议席计算,差不多是6万多个市民有1个市议会代表,而省议会中是11万市民有1个省议员。

对地方市政选区分化的改动,是否应该是一碗水端平才对?安省所有的地方行政区,地方议员席位都要多过省级和联邦级席位,因为地方政府更多地涉及与民生相关的各种服务。如果是为了缩小地方政府的规模和费用,显然“效费比”最严重的显然不在多伦多。如果说减少市议会议席是为了提高效率,那么所有市政当局的市议员都比省议员多,为何专挑多伦多市?为何不把市民代表人数更少的先提升到每1个市议员代表11万市民?

比如,安省市政事务及住房部长自己的选区,9万9千人口,1个国会议员,1个省议员,有81个地方议员。平均下来1千个市民有1个市议员。把该地区的市长职位去掉,80个市议员职位去掉,只留下1个市议员,和省议员、国会议员的席位齐平,岂不能够节省更多的钱?

3. 凌驾于法律之上?
戴维斯(BillDavis)是安省进步保守党中最受尊敬的人物之一,他曾在拟定加拿大宪章的年代担任安省省长,是当年参与宪法修正案的关键人物。从当年省长职位退下来的戴维斯很少对当前的政治事务发表看法,然而此次他也坐不住了,直言对福特史无前例地引入“但书条款(NotwithstandingClause)”表示反对。

戴维斯警告说,但书条款的唯一目的,是用于那些及其罕见的情况才可引用,例如一个省希望为其部分人口提供特定福利或计划。但书条款很少被运用,因为《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具有首要地位。如果现在被惯常性地用于任何政府或当选的政治人物为了确立自己的统治性,而凌驾于我们法庭司法管制的法治精神至上,这在当初是绝没有预料,也不会同意的事情。

保守党的前任总理马尔罗尼也发表看法,表示不论何种情况,他都没有兴趣使用“但书条款”,强调遵从加拿大的法庭,法庭体系的独立性和权威,是加拿大民主制度的脊梁,民主的力量。安省高等法院的裁决指出:“《第五号法案》看似被匆忙通过,以在市府选举的中途生效,而完全没有经过太多思考,更多的是出于怨愤,而不是原则。”福特专挑多伦多进行打压,在法庭判决违反法律而无效之后,如果觉得有理,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上诉。但执意要用但书条款而凌驾于法律之上,更显示出他试图公报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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